律师小组:2011年澳大利亚将在线盗版提上政治议程

发布时间:2019-08-09 18:28:15


,但似乎不能获得推动力,。据版权律师小组称。

  在上周的沟通和政策研究论坛上,Truman Hoyle 合伙人Mark Vincent表示,通过立法回应内容盗版是必要的。

  但他也警告道,立法回应不会阻碍权利人起诉涉嫌侵犯其作品权利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个人。

  “我们认为‘立法回应’会在明年提上日程”,Vincent表示。

  “但我认为,在iiNet案件审理结束之前,很难获得立法改革。”

  佩思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iNet被电影行业起诉,认为它通过自身网络默许了版权侵权行为。

  电影行业在首次诉讼失败之后,。,取决于这次上诉结果,据传上诉结果不久之后将会出来。

  该律师小组在上周论坛上讲到,伴随着他们探讨的互联网内容盗版问题的“抨击”程度,这一问题未来会得到解决。

  Gilbert &Tobin事务所合伙人Peter Leonard表示:“这场诉讼中存在着之前从未见过的大量抨击情绪。”

  “我从事法律业务30年,甚至在澳大利亚电信与其他人对峙的时期,都不存在这场诉讼中的抨击言论。”

  Truman Hoyle事务所资深律师Nick Hart称,他对围绕在该版权诉讼周围的抨击情绪所震惊。

  有些人的情绪与该权利所有人选择诉讼的对象有关,据Leonard称。

  他认为:“这场诉讼中对中间商的处理引起了很多情绪。”

  “他们感觉自己是冤枉的,因为他们是为盗版者和版权所有者提供便利的人,而版权所有人认为中间商通过对盗版视而不见而获利。”

  Vincent也强调了这一便利因素。

  他说道:“BT比以往更难阻止。”

  “原因之一是便于世界各地BT文件共享的底层编码现在是开源软件,因为现在没有起诉对象。”

  开源软件许可模式意味着底层编码对任何使用和参与该模式的经营者都是开放的,只要他们遵守该许可模式。

  BitTorrent模式中易受攻击的是提供搜索引擎等跟踪服务的人。已经有针对其当事人的诉讼。

  “其他可能存在问题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终端用户,尽管我们在澳大利亚没有看到后一情况发生。”

  Vincent承认,法律程序和技术变革的速度没有及时的匹配,。

  “每当你获得法律授权关闭一种模式时,就会有另一种模式出现。”他说道。

  “我们认为这是人们必然期待立法回应的原因,因为只让律师到世界各地去起诉当事人,实在是太慢了。”

  技术变革或许会使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起诉变得多余。

  Vincent说道:“我从英国的立法范例中了解到,对于用户转而选择加密方式共享文件,没有必要的答案。”

  “技术会不断前进,甚至会达到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都无法阻止侵权者的地步。”

  但是,互联网权利所有人仍然可以用混合的执法手段维持法律行为。

  Hart补充道:“诉讼能够提高公众对版权侵权问题的认识,更多的公众了解该案周围的立法问题,让更多的消费者在侵权之前三思而后行。”

  Hart表示,起诉互联网盗版方不是以财务为基础,虽然美国唱片协会最近泄露的财务表明,该组织在诉讼中耗费的成本与所获得的回报不成比例。

  Hart表示:“如果你代表版权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你不得不回答该做什么的问题。”

  “你会坐在这里让事情发生,还是在法律范围内采取你该做的行动呢?”

  “我认为这需要多方面的手段--推出新的合法商业模式组合,加上立法改革并利用现有法律阻止此类盗版发生。” (编译自itnews.com.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