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播放电视节目属于向公众传播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9-08-27 03:02:15


  欧洲法院近日对SGAE(西班牙著作人和音乐人协会)诉Rafael Goteles SA旅馆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

  SGAE是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其声称Rafael Goteles SA旅馆用天线接受电视信号向客人播放电视节目的行为侵犯了其所管理的节目的著作权。

  之前,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在旅馆房间里提供电视服务是否构成向公众传播的行为,并因此被认为是欧盟第2001/29/EC号指令的第3条规定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欧洲法院采用了辅佐法官的意见,作出了对SGAE有利的判决:

  1、仅提供实际的设备并不会构成欧洲议会第2001/29/EC号指令所称的传播,也不符合委员会2001年5月22日作出的有关信息社会中著作权和相关权力的和谐的规定。但是旅馆通过其电视设备向旅客播放节目,则会构成所谓的向公众传播的行为,完全符合指令第3条第(1)款的规定。

  2、尽管旅馆的客房是一个私人空间,但是利用电视设备接受电视信号仍为一种公众传播行为。(编译自世界知识产权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