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9-08-30 01:16:15


  自1980年6月3日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来,该组织始终与我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我国现为该组织协调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房舍委员会、工业产权发展合作委员会以及工业产权情报常设委员会成员。我国积极派团出席了产权组织的大会、系列会议及有关会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管辖21个联盟。到目前为止,中国加入了巴黎联盟(保护工业产权)、马德里联盟(商标国际注册)、尼斯联盟(商标注册用商品及服务国际分类)、洛迦诺联盟(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专利合作联盟(在向若干国家谋求发明保护的国际申请的提出、检索和审查方面的合作)、斯特拉斯堡联盟(建立世界范围统一的专利分类)、布达佩斯联盟(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伯尔尼联盟(保护文学艺术作品)、日内瓦公约(保护唱片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而擅自复制其唱片)。

  1999年以来,中国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继续发展和加强。

  1月26—2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伊德里斯博士率团访华。访问期间,。,对伊德里斯博士就任总干事以来,在产权组织的改革以及在促进和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方面提出的一系列新措施表示赞赏。他对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之间的合作表示满意,希望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在伊德里斯博士的任期内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国政协副主席宋健、。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版权局的领导分别同伊德里斯总干事举行了会谈。访华期间,伊还出席了北京大学授予其名誉学位的仪式及小型学术报告会。

  2月4—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产业咨询委员会工作会议在日内瓦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马连元出席会议。

  3月18—1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第14次特别会议在日内瓦举行,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一等秘书赵阳陵出席会议。会上通过了总干事对产权组织两位官员当选助理总干事的提名和其他官员的任免事项。中国代表对上述提名表示支持,并再次表示,做为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大国,中国应在产权组织管理层中有一席之地,希望总干事认真考虑中国的要求。

  3月23日,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国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的第39个成员国。

  4月6—19日,国家版权局局长于友先率团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就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1999年和2000年度之间的合作计划与产权组织总干事伊德利斯博士及其他高级官员举行了会谈。

  4月20—24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举办的民间文学保护亚太地区磋商会在越南河内举行,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率团出席。会议集中讨论了亚太地区民间文学艺术形式的现状、法律保护和发展趋势、1982年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形式的示范规定以及如何利用现有知识产权体系保护民间艺术等。中国代表向大会介绍了几年来中国版权保护的状况并与一些国家代表交流了经验。

  5月3—1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视听表演保护地区磋商会、版权和相关权利常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出席会议。会议主要议程包括对视听表演权利的保护、对广播组织权利的保护、对非独创性数据库的保护等。中国代表发言,原则上同意拟定一项对视听表演权保护的议定书。同意对广播组织权利的保护,但强调此项保护需要与其他权利的保护相协调。现在,国际保护数据库的时机尚不成熟,中国需要进一步观察其他国家的执行情况后再做决定。

  5月31日—6月4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知识产权发展合作常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常城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林炳辉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本组织自1996年1月至1999年3月30日之间进行的与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有关的各项活动。中国代表对产权组织在培训版权人才方面所提供的援助表示感谢,并希望在该领域与产权组织保持密切合作。

  9月19—2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34届系列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讨论了世界产权组织领导成员和协调委员会成员选举、计划及预算、总干事任命的政策改革、产权组织组织法改革、缔结专利法条约外交会议、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合作等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姜颖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提出的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被通过。

  2001年,中国继续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活动。

  4月30日至5月3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基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基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中国派代表与会并发言表示中国关注和重视对基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保护,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政府间委员会就上述问题所进行的研究和探讨,并希望在符合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和有关国际公约规定、尊重国家主权原则的前提下,创建可行的机制,以实现保护。

  5月21日至2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专利合作条约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提交给专利法改革委员会工作组会议进行具体讨论的议题。中国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国主张对专利合作条约所进行的改进和简化,应有利于专利申请人、有利于各专利主管当局工作、有利于第三方。

  9月23日至10月3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瑞士日内成员国大会第三十六届系列会议,中国派代表团与会,会议审议了国际专利制度发展议程、音像保护外交会议、马德里联盟事宜、因特网域名保护问题等议题。中国代表团赞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对今后国际专利制度的设想,指出在解决专利申请程序复杂、费用昂贵等问题上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并对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未能就基础提案达成一致意见表示遗憾。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当选为专利合作条约(PCT)联盟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