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总干事发表有关版权未来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5-15 22:12:15


  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Francis Gurry称版权制度需要不断向前发展并能够与现代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

  澳大利亚昆士兰理工大学法学院主办了一场关于版权未来的会议。Gurry在会上发言时称,在数字化时代,版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虽然没有万全的对策来应对这种挑战,然而目前可以做到的是将法律、基础设施、文化变革、机构合作和更好的商业模式结合起来共同迎接挑战。

  Gurry指出,版权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怎样在用低廉的价格购买文化作品与保证作者以及表演者的合理经济收入之间保持一种平衡。数字技术撼动了这种平衡。然而,与其抵触数字技术带来的影响,不如接受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革新,并寻求与之博弈的更好的方式。版权体制在任何情况下都别无他选,不是适应自然的发展就是将会灭亡。

  这位总干事指出,引导政策发展的主要原则有三点。第一点是,对于因技术发展所产生的新的科技和商业模式保持中立的态度。版权制度的目的不是影响或限制基于技术发展而产生的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也不是要固守建立在过时技术之上的商业模式。其目的在于与科技发展相结合来推动文化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在这些由技术形成的文化交流中提取精华并回馈给其作者、表演者以及他们的合作伙伴,使他们通过利用新技术来促进文化交流。版权制度旨在激发文化创新活力,而非贪图既得的商业利益。

  第二点原则是,保持政策上的全面性和连贯性。Gurry认识到法律的局限性致使其未能提供全面彻底的解决办法。他指出,基础设施作为解决办法的一个重要部分,其作用和法律同等重要。鉴于这一点,集体管理组织需要重组和完善,因为现有的基础设施已经过时。“集体管理组织代表了一个独立的领域,权利人通过该领域向不同载体表达自己的意思,它不能代表互联网的多重管辖领域或者数字技术中的集中表达范围。”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允许单一和全球授权的基础设施,使这种合法获取作品模式的实行变得和非法获取作品一样简单。

  Gurry说,一方面,国际音乐登记簿是一个全球性的剧目数据库,同时也是建立拥有全球授权的基础设施的必要的一步。另一方面,为了获得成功,未来的全球基础设施必须与现有的收费协会合作,而不是设法取代他们。

  对互联网文化也要做充分的考虑。在谈到较高的非法下载率问题时,Gurry说,为了改变人们对其的看法,我们需要重新阐述大多数人碰到的关于版权和互联网的问题,人们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行为被称作是盗版。但是,我相信,他们会对文化共享责任这一问题做出反应。我们对于盗版无须多言,我们需要更多关注的是对21世纪文化方面财务生存能力的威胁,因为如果我们没有一个有效、适当、平衡的版权政策,这种威胁将变为现实。

  成功应对数字化挑战的第三点原则是,要简化版权制度。Gurry说:“版权制度是非常复杂的,反射了创造性表达载体从纸印刷技术到无纸数字技术的科技发展浪潮,以及应对这些不同载体的商业模式,”由此警告我们“如果我们不能让版权体制变得更容易理解,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公众的关注和支持。” (编译自ag-ip-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