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将研究制定假冒药品的技术定义
发布时间:2019-08-26 20:00:15
世界卫生组织(WHO)日前宣布,为打击不合格/仿冒/贴假标签/伪造/假冒的药品(substandard/spurious/falsely-labelled/falsified/counterfeit medicines),该组织将采用其在自主确立全球标准及政策指导方面的完善程序,对药品的评估方法、技术以及法律和制度措施制定必要的技术定义以及全球规范和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定于2月28日至3月2日召开会议以成立处理假冒药品问题的工作小组,然而在以印度为首的一些国家对推迟成立这一工作小组而不是由“国际医疗产品打假专题小组(IMPACT)”来处理上述事宜表示担忧之后,世界卫生组织最终还是在会议之前做出如上明确交代。
该组织发布的文件中称:“从全球范围来看,药品不合格是最常见的药品质量问题,也是对健康危害最大的问题。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将继续加强在全球及国家层面的活动,以促进疗效好、安全以及质优价廉药品的获取。加强各国的管理体系还将间接降低不合格/仿冒/贴假标签/伪造/假冒药品进入市场的可能性。由于依靠各国自身的管理措施还并不充分,因此还需要额外采取一些特定措施来遏止‘假冒’药品对公共健康带来的消极影响。”
针对假冒药品这一难题,世界卫生组织将与所有相关各方一起,将在假冒药品的范围、危害以及打击假冒药品的必要措施等方面提升公众意识作为工作的中心。世界卫生组织透露,这项行动将面向政府、健康政策决策者、健康行业从业者及公众开展。
“为了培养这种意识并对成员国以及其他利益相关各方提供有意义的技术支持,秘书处必须首先在定义、推荐采取的行动及公共信息方面保持明确一致。为了达到这一点,世界卫生组织将研究制定必要的技术定义。”
上述文档中称:“在这方面,许多专家都认同一点,即尽管‘假冒药品(counterfeit medicine)’在1988年第一次被使用时是非常恰当的,并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然而由于全球的发展,这一词汇已不再适合:如今‘假冒药品’一词更多被认为是与知识产权相关,而不是与公共健康相关。为了在制定全球规范和标准的过程中对公共健康这一方面加以强调,现拟定将世界卫生组织对‘假冒(counterfeit)’一词的定义修改为‘伪造(falsified)’,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现有的定义,‘假冒药品(counterfeit medicine)’一词将被保留,意为带有假冒商标的伪造药品。”
2009年,随着第61届世界卫生大会及第124届执行委员会会议的讨论以及有关方面对世界卫生组织在国际医疗产品打假专题小组中的参与活动提出了疑问,世界卫生组织最终决定在继续参与专题小组活动的同时,正式在其基本药物与药物政策部(Essential Medicines and Pharmaceutical Policies Department)重新建立了该组织自己的行动方案以打击“假冒”药品。该组织还将秘书处和专题小组各自的活动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例如,两个机构分别有各自不同的网站,并且还发布了一份新的世界卫生组织基本情况报告。上述文件如是说。
文件还称:“从2010年7月起,世界卫生组织在这方面的工作就在持续进行,不过由于资源有限,活动的规模却在急剧缩减。现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工作焦点是研究制定出全球规范指南并在一些地区扩大快速预警系统的应用。” (编译自pharmabiz.com)
世界卫生组织定于2月28日至3月2日召开会议以成立处理假冒药品问题的工作小组,然而在以印度为首的一些国家对推迟成立这一工作小组而不是由“国际医疗产品打假专题小组(IMPACT)”来处理上述事宜表示担忧之后,世界卫生组织最终还是在会议之前做出如上明确交代。
该组织发布的文件中称:“从全球范围来看,药品不合格是最常见的药品质量问题,也是对健康危害最大的问题。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将继续加强在全球及国家层面的活动,以促进疗效好、安全以及质优价廉药品的获取。加强各国的管理体系还将间接降低不合格/仿冒/贴假标签/伪造/假冒药品进入市场的可能性。由于依靠各国自身的管理措施还并不充分,因此还需要额外采取一些特定措施来遏止‘假冒’药品对公共健康带来的消极影响。”
针对假冒药品这一难题,世界卫生组织将与所有相关各方一起,将在假冒药品的范围、危害以及打击假冒药品的必要措施等方面提升公众意识作为工作的中心。世界卫生组织透露,这项行动将面向政府、健康政策决策者、健康行业从业者及公众开展。
“为了培养这种意识并对成员国以及其他利益相关各方提供有意义的技术支持,秘书处必须首先在定义、推荐采取的行动及公共信息方面保持明确一致。为了达到这一点,世界卫生组织将研究制定必要的技术定义。”
上述文档中称:“在这方面,许多专家都认同一点,即尽管‘假冒药品(counterfeit medicine)’在1988年第一次被使用时是非常恰当的,并为人们所普遍接受,然而由于全球的发展,这一词汇已不再适合:如今‘假冒药品’一词更多被认为是与知识产权相关,而不是与公共健康相关。为了在制定全球规范和标准的过程中对公共健康这一方面加以强调,现拟定将世界卫生组织对‘假冒(counterfeit)’一词的定义修改为‘伪造(falsified)’,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现有的定义,‘假冒药品(counterfeit medicine)’一词将被保留,意为带有假冒商标的伪造药品。”
2009年,随着第61届世界卫生大会及第124届执行委员会会议的讨论以及有关方面对世界卫生组织在国际医疗产品打假专题小组中的参与活动提出了疑问,世界卫生组织最终决定在继续参与专题小组活动的同时,正式在其基本药物与药物政策部(Essential Medicines and Pharmaceutical Policies Department)重新建立了该组织自己的行动方案以打击“假冒”药品。该组织还将秘书处和专题小组各自的活动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例如,两个机构分别有各自不同的网站,并且还发布了一份新的世界卫生组织基本情况报告。上述文件如是说。
文件还称:“从2010年7月起,世界卫生组织在这方面的工作就在持续进行,不过由于资源有限,活动的规模却在急剧缩减。现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工作焦点是研究制定出全球规范指南并在一些地区扩大快速预警系统的应用。” (编译自pharma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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