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部长可能会支持延长表演者版权的提议

发布时间:2019-08-26 03:13:15


根据一份临时会议议程,欧盟部长理事会的常驻代表委员会正举行会晤决定是否要支持欧盟法律变更。此改变会导致录音制品的版权保护期从50年延至70年。

现有保护期是根据一项与版权及相关权利保护期有关的欧盟指令而设定的。该指令统一了欧盟各成员国录音制品版权保护的期限。

在2008年,欧盟委员会提议表演者的权利应为录制后的95年,与作家所拥护的保护期相同。但在2009年,欧洲议会投票同意了给录音制品表演者70年权利的指令。

伯恩茅斯大学知识产权和政策管理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自从欧盟议会批准了指令后,部长理事会中的“阻碍少数派(注:阻止提议获得通过的少数派)”似乎要阻止新法通过。

只有得到欧盟议会和由欧盟各国的部长们组成的部长理事会的批准,新的欧盟法律才能通过。部长们的决定通常通过“特定多数”权来决定,每个欧盟成员国都被配备与其人口数相应的投票数。

据称如果绝大多数的投票赞成所议事项,即345票中至少投了255票,便可达成“特定多数”权。尽管如此,成员国仍可以要求检查统计出的绝大多数投票是否至少代表了欧盟人口的62%。如果没有,提案就不能被采用。

部长理事会投票将从2014年开始改变,届时,只有代表欧盟人口65%的至少15个欧盟成员国的决定才能获得批准。

伯恩茅斯大学发布的报告指出:“不会再有阻碍少数派反对欧盟委员会的提议。”

该份报告称:“自欧盟议会在2009年4月23日首次唱票以来,阻碍少数派这两年来一直阻止采用上述提议。葡萄牙和丹麦已正式地放弃了他们的异议权(尽管捷克人还坚守着)。在理事会议工作组的最后会议上做了一个非正式投票。反对提议的成员国有: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卢森堡、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和荷兰。阻碍少数派还差五票。”

报告称,英国支持延长表演者的版权。

在7月,英国文化部长Vaizey在英国唱片业协会周年大会上做演讲时说:“政府将继续支持欧盟延长录音制品版权的行动。”

在5月,一份由政府委托的知识产权法律与框架报告指出,延长版权保护也许能提供额外的激励,这么做不会导致比 “经济可能出现无谓损失”更差的情况。

名为《数字机会:知识产权和发展审查》报告指出:“尽管如此,增加保护期的提议纷至沓来,如目前在欧盟将录音制品保护期从50年延至70年甚至95年的提议。英国政府评估发现,这对经济而言是有害的。一项国际研究发现延长保护期对输出没有作用。” (编译自out-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