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化产业强国重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6-18 11:23:15


  在尖端技术与雄厚资本的支持下,经过多年的探索,美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组织和管理体系,这使得其文化产业成长为国民经济中地位仅次于军事工业的支柱性产业。作为一个文化产业强国,美国拥有2300多家日报、8000多家周报、1.22万种杂志、1965家电台和1440家电视台,、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全国广播公司这三大电视巨头以及全世界最具影响力的电影生产基地好莱坞。全世界56%的广播和有线电视收入、85%的收费电视收入、55%的电影票房收入都在美国。有统计显示,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已占美国GDP总量的18%至25%间。


  美国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够创造出了辉煌的成绩,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美国一向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世界首个为文化立法国家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开展文化立法的国家。具体来说,就是实施版权保护战略,制定版权保护法,并予以严格落实,保护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20世纪70年代后期,美国电影出口开始下降,而进入美国的外国电影则不断增多,竞争更加激烈。美国为了维护其经济利益,促进其版权产业发展和全球竞争力的提升,开始全面实施版权战略,加强版权保护,先后通过了《版权法》、《半导体芯片保护法》、《跨世纪数字版权法》、《电子盗版禁止法》、《伪造访问设备和计算机欺骗滥用法》等一系列版权保护法规,形成了全球保护范围最广、相关规定最为详尽的法律系统。美国的版权法律制度为当时发展版权产业、文化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美国好莱坞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影生产基地,多年来垄断世界电影市场。其多年的强盛不衰与美国20世纪70年代的版权立法有着密切的关系。


  近年来,美国不断完善版权保护制度,推出了包括数据库保护在内的众多立法议案。与此同时,美国还不断修订《版权法》,1976年修订时把1909年制订的28年的版权保护有效期延长到75年或者作者去世后50年。1998年,版权保护期限进一步延长到95年至120年或者作者去世后70年。完善的版权保护,使好莱坞各大制片公司彻底消除了后顾之忧,创作激情不断迸发,深受国内外观众欢迎的优秀作品不断涌现。


  美国是数字化技术及应用方面全球领先的国家。随着互联网、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版权国际化、数字化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适应版权数字化国际化趋势的要求,美国于1998年开始实施数字化版权保护战略,同年就通过了《跨世纪数字版权法》,为大众和版权产业界提供了数字化版权保护。


  除了进行版权立法外,、、驻外使领馆和相关电影机构也开展密切合作,为好莱坞打入外国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据透露,美国电影界和美国使馆甚至派人直接参与西班牙版权法的制定,从而在源头上捍卫美国文化产业的利益。


  世界最大版权产品出口国


  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版权产业获得了巨大发展,并逐渐成为世界最大的版权产品出口国,国际版权保护对美国经济的意义日益突显。在美国版权产业界的推动下,美国开始积极加入国际版权保护体系,不断推动国际版权保护合作,为其版权产品和产业在海外提供了更好的保护。1998年,美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


  此外,美国还积极推动建立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新型国际版权保护体制,参与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推动达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在提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同时,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法律实施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


  (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