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强占住房不择手段 刑满释放死心不改
发布时间:2019-08-15 09:19:15
事情要从8年前说起。因母亲去世得早,姜某被自己的大姨刘老太收养。2002年,刘老太以姜某未尽到赡养义务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养母女关系。姜某得知之后,于2002年8月5日与丈夫协议离婚,随后以自己没有地方住为由,搬回养母位于增光路的房屋居住。当年8月,,并判决双方解除养母女关系。但姜某一直拒绝搬出刘老太的房屋,刘老太只好再次起诉,要求姜某腾房。2003年1月,。由于姜某一直不予执行,刘老太遂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她处以15日拘留。
刘老太之后立下遗嘱,把房屋赠给自己的妹妹,后于2004年10月去世。刘老太的妹妹作为该房产的合法继承人,付款将房屋买下。然而,到了2005年10月,姜某带人来到该住宅,强行断掉水电,砸了客厅的玻璃,再次强行入住。房主在多次向民警反映、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报案。2007年8月,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二年六个月,这是北京市首例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名进行判罚的案件。
2009年2月,姜某刑满释放,几个月后她再次回到此处住宅,找开锁公司换掉门锁,住了进去。房主的女儿陈某因无法进入住宅,也找来开锁公司换锁。双方来回换锁,拉锯战僵持了好几个回合,陈某只得再次报警。公诉。
“我认为那是劳动关系学院的公房,,什么人也好,他们说的我都不信,我只相信这个房子是公房,我就可以住,我认为自己是合法的……”姜某如此向公安机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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