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罪未遂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9-08-17 15:09:15
我国法律是在改革中不断得到完善的,一个国家的强大离不开完整的法律体系,法律总是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以此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强奸犯罪未遂的处罚是怎样的?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强奸犯罪未遂的处罚
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1、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即定性上是强奸罪;
2、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以”在法律上是指是否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要考查每个案件的具体情节。“可以”在法律上也意味着可以不从轻或减轻。
强奸未遂算犯了强奸罪吗,强奸未遂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强奸犯的犯罪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三、犯罪未遂的类型
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
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通过学习了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强奸犯罪未遂的处罚有哪一些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强奸犯罪未遂的处罚应该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上就是小编的总结,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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