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飙升 被告维权难

发布时间:2019-12-28 07:44:15


19日,,2009年前11个月,知识产权案件数,是2002年刚刚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时的9倍。,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的加速浓厚,,。

  申请和纠纷案数双飙升

  19日,当记者走进潍坊中院民三庭一间法官办公室时,刚刚开完庭的法官们仍忙得不可开交。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抱着厚厚的卷宗正排着队办手续。一位法官随口向当事人催了一句:“下午可能还有5个案子,咱们得快点儿。”在书记员办公室,记者刚刚进门,一位工作人员就搬来了一箱子卷宗,该工作人员说,这是刚刚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还没有搬完,她还要继续去搬。

  据了解,2002年,潍坊中院设立民三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当年该庭仅仅受理了29起。时隔8年,2009年的前11个月里,民三庭已经受理了256件知识产权纠纷案,是当年的近9倍。“简直就是飙升,大家每天都很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了。”民三庭一位副庭长说。

知识产权局也不清闲。记者联系到知识产权局后,一位工作人员说:“专利申请量加速升高!”2007年,共有3875件专利申请,2008年就到了4858件,而2009年前9个月已经有3705件了。

  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渐浓

  对于“双飙升”,不少业内人士称,数量增长是必然的,但飙升确实没有预料到。潍坊正信专利事务所张曰俊所长说,他认为,数量飙升与潍坊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的日趋浓厚有关。

  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企业或个人认为产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拨打该电话,提交相关资料和请求,知识产权局在受理后按程序调处专利纠纷、下达调解决定。据了解,到今年11月份,知识产权局已经处理了38起纠纷。

,如白象与白家之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本报2008年1月17日C7版曾报道)、景芝酒业商标遭仿案(本报2008年11月26日C1版曾报道)、杂余脱粒器专利权纠纷案(本报2009年3月20日C6版曾报道)等。近年来,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不惜耗费大量财力、人力去争取知识产权。

  为了能更快更公正地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潍坊中院民三庭补充了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目前,民三庭共有法官7人,全部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4人。法官深入潍坊各企业进行考察、走访,帮助企业开发自身

  知识产权资源、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驰名商标就有十多件,其中不乏潍坊的知名品牌,自2002年潍坊中院开始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以来,截至2008年底,该院共认定了仙霞、康力、新昌、孚日、新郎希努尔、景阳春、世友、崔字牌、宇虹、泰山等10个驰名商标。



  在采访过程中,民三庭的法官们向记者说,案件数量的飙升、起诉人数增多的背后,暴露出不少企业和个人成为被告后,,可能真正拥有的权利反而被原告侵犯了。

  在民三庭受理的一起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原告状告被告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被告以涉案专利不具有创造性、新颖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并针对涉案专利是否具备创造性、新颖性问题提交了售货发票、合同、产品等大量证据,但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认为证据之间缺乏关联性,近日最终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由于被告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原告在申请专利日之前,原告的专利已经是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该案最终只能以双方调解的方式结案。审判人员说,如果不调解,被告肯定是败诉。

  据了解,在民三庭所审结的案件中,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占被告聘请专业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作为委托代理人案件数的60%以上,但至今仅有2例得到支持。

  民三庭一位法官说,一些案件的被告人可能确实在专利申请之前,就已经从公共渠道得知了该专利技术或已经自主研发使用了类似技术,按照法律规定,这就不算是侵权。但是,公众的知识产权及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平时忽视相关证据的留存,再加上知识产权案件客观上证据较难取得的情况,。此外,虽然我国《专利法》及其解释都已经出台并实施,但在审判实践中,许多被告抗辩理由的判断标准并不统一,。面对这种情况,相关企业或个人,应该注意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及早申请专利或平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