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重“量”更重“质”

发布时间:2019-08-10 23:20:15


  有专家提出,应当注重知识产权的实际运用效果,简单说,就是要提升专利申请的“质量”。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就表示,知识产权不应该是道具和玩具,而应该是增强创新和竞争力的工具。如果重“量”不重“质”,许多申请了也获准了的专利,其实用处不大甚至没有用处。

  陶鑫良曾经做过一项研究,调研国内几所著名高校(都是专利申请大户)的专利“存活期”,结果发现“平均寿命”仅3.77年。原因是许多专利在申请获准后,因不再付费维持而失效。一般来说,发明专利只要一直付费,保护期可长达20年;而那些专利被放弃,说明申请人自己也认为没有应用开发价值。

  因此,陶鑫良建议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主要数量指标”中,增加“百万人拥有的我国有效发明专利权”和“百万人拥有主要外国的有效发明专利权”这两项主要数量指标,用以取代现有的“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两项主要数量指标,也许更为合适。

  也有专家认为,2010年上海与伦敦、纽约、东京并称为全球四大创新产业的中心城市,上海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过程中,应当起到标杆和引领作用。因此,上海在关注知识产权数量和规模的同时,要特别注重质量和效益,这不仅可以推动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还可以提升整个城市的综合实力。以知识产权的三大战略来说,即专利战略、版权战略和商标战略,应该围绕着提升城市的经济、科技文化实力来展开。可以说城市的科技竞争力、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城市的品牌影响力,应该通过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实实在在地得到提升。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在考虑专利的质量和效益问题时,还需要将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授权比例、专利技术的应用率、专利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等因素纳入考核体系,让专利评判标准兼顾数量、规模、质量和效益,真正让专利起到促进创新、引领创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