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与诈骗罪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19-08-13 11:26:15


  大家或许都对刑法的知识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抢夺罪诈骗罪有什么不同些呢?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法律对于抢夺罪与诈骗罪有什么不同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二者实施的行为方式不同: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二、对二者惩罚的量刑度不同: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⑴入户抢劫的;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⑶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⑷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⑸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⑹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⑺持枪抢劫的;⑻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夺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通过、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抢夺罪与诈骗罪有什么不同的相关知识。以上便是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抢夺罪与诈骗罪有什么不同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律师。期待你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