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三年认定高薪技术企业524家 占全省一半

发布时间:2019-08-28 11:24:15


  2008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同年8月,全国启动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税法规定,将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三年来,厦门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524家,居全国第十七位。高企总数占福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半,约占全国高企总数的六十分之一。厦门市借新高企认定的契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扶持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帮助企业引进研发人才,提升厦门高新技术企业整体科研实力及全市高新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厦门创新型城市建设。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自2008年启动以来,厦门市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由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组成认定管理机构,按照“把握政策、把握节奏、促进发展、做好服务”的工作原则,紧张高效开展工作,三年来共组织完成11批次认定工作,按新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达524家,占福建省半壁江山,约占全国高企总数的1/60,相比于厦门市GDP占全国的1/200、全市人口占全国的1/400的数据,这组数据颇具分量,说明了厦门市高企培育认定工作成效显著。

  高企认定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新高企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性政策,目的在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消耗”型向“自主创新、内生增长”型转变。这一政策强大的引导作用造就了厦门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新高企。

  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厦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激发了企业创造和获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热情。2008年以来,厦门企业申报、获得专利的数量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发明专利增长迅速,2010年申请及授权的发明专利数比2008年申请数几近翻番。2010年厦门市被国家科技部授予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高新技术企业中有创新型企业96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2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5家,其中国家级工程中心2家;重点实验室25家,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家。

  研发投入不断增加,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企业自主研究开发活动是其先进技术的主要来源。据统计,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研究开发投入总额约达103.3亿元,共开展了近1600个研发项目。

  支柱产业稳健发展,新兴产业迅猛增长。随着厦门市打造百亿产业链工程的深入实施,原有的电子信息、化工、机械三大支柱产业逐步摆脱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健康蓬勃发展。钨材料、LED、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等新兴产业逐步发展壮大,特别是光电显示产业,厦门已成为我国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之一。数据显示,在各技术领域中,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高企总收入占全市高企总收入的31.52%,同比增长45.92%,老牌企业厦华电子、联想移动、华联电子等电子企业均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宸鸿科技大力开展自主研发,其触控显示器系列产品占据了市场较大份额,成为全球该领域的龙头企业,成为厦门唯一产值突破百亿元的高企。

  资本市场活跃,多家企业成功上市。科华恒盛、建科院、三五互联、三维丝、乾照光电、、美亚柏科等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强、成为行业领头羊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登陆A股创业板、中小板,展现了厦门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采。

  多措并举推动高企认定

  领导重视,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始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和指示做好高企认定工作。叶重耕副市长亲自担任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和科技局作为高企认定管理机构成员单位,主动工作、积极配合,高效合作,经常性地召开认定工作例会,及时对认定工作进行总结、交流。良好的工作机制,为厦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区联动,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各区科技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努力构建市区两级联动的认定工作机制,从基层抓起,全面宣传政策,引导更多的企业申报。市高企认定办编印了高企认定辅导资料,广泛发放;组织“地毯式培训”,召开多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题培训会,为企业详细讲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政策要求以及知识产权申请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各类媒体刊发报道,尽可能扩大宣传范围。

  “一对一”服务,推行科技服务专员制度。建立科技服务专员队伍,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指派科技服务专员定向负责辅导企业申报高企,全程跟踪。从指标解读、材料填报、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备案等方面全方位为企业服务,努力做到多发动、多辅导、多认定。

  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遴选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并对所有专家进行政策培训。评审中除了选取5位技术专家外,还选取1位财务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及时与全国认定办请示、汇报和沟通,谨慎处理好各种问题。

  制定政策,认定与培育并重。坚持“培育”与“认定”并重的原则,坚持“政府扶持促进”与“企业自主努力”并举的策略,因势利导,以政策措施为抓手,着手制定了《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从而促进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

  多管齐下,从不同角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除了鼓励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免,同时还鼓励企业争取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等优惠政策。2008-2009年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所得税额达7.22亿元(不包括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外商投资技术先进型企业所得税减免);共有376家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加计扣除额达11.66亿元,其中244家为高新技术企业。

  超前部署,提前准备,积极应对第一次复审。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2008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迎来第一次复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了专题会商,明确了“简化程序、抓住重点、一次完成”的复审工作原则。指导企业根据认定条件要求提前做好复审准备,重点做好近三年研发投入、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情况、目前人员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所占比重等核心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帮助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前提下,顺利通过首次复审。

  继续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领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始终是厦门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厦门将以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为统筹,着力增加创新投入,加强创新服务,优化创新环境,重点抓好创新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发展壮大一批创新型优势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引进一批创新领军人才,建设国内一流的高科技园区,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翻一番,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R&D)占GDP的比例达到4%,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65%,努力打造“创新厦门”,率先跨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

  为此,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经济的增长点、技术的创新点、产业的发展点、企业的困难点,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努力培植企业和产业发展的优质土壤,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引导、推动大型企业和中小型成长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