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19-08-20 08:00:15
记者5月29日从湖北宜昌市政府获悉,为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宜昌将每年开展一次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评选工作。
据悉,宜昌每年将开展一次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相关城市或乡镇如需要申报,须满足辖区内注册的地理标志和被认定的宜昌市知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数量居于全市前列等条件,而示范企业商标必须是已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宜昌市知名商标等,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15日。每年年底由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检查验收,确定示范名单。示范期限自示范名单确定之日起三年,期满后可申请继续示范。
此外,从今年起,由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选择部分县市区、乡镇和企业作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联系点,给予重点指导和帮扶。(记者 郑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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