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首批26家高新企业接受复审

发布时间:2019-08-15 14:12:15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想顺利通过复审,光有专利还不行,还要看专利与其主导产品是否具有关联性,通过受让、独占许可等非自主研发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必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6月3日,宜昌市科技局发布消息,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正式启动,宜昌首批26家企业将接受更趋严格的复审考核。

  据了解,各类称号或荣誉评审中,高新技术企业一直是备受青睐的“香馍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经过认定并取得证书的企业,3年内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相比普通企业25%的法定税率降低了10个百分点。2008年4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宜昌虽有55家企业获此殊荣,但根据在3年有效期届满之前必须进行复审的规定,宜昌2008年通过认定的26家企业将参与今年的首次复审。

  26家企业3年累计享受税收优惠约2.4亿元,这次复审除了要符合《认定办法》中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研发管理、总资产和销售额等4项,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情况的指标要求外,对研发投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实行一票否决。企业研发投入的比例要求为: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6%,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高新技术产品收入须占企业当年收入的60%以上。

  市科技局提醒,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复审工作的要求,复审企业须在6月底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界面进行操作,利用5M的附件资源,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还须提供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复审标准的提高旨在引导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使其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企业这一金字招牌的含义,从而促使企业修炼内功,做到有研发、有创新,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要求,对科研、财务活动等进行规范管理。(记者徐宁,通讯员王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