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者给予奖励
发布时间:2020-04-25 01:40:15
日前,湖北武汉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和中国(武汉)援助中心对2010年举报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多名举报者,分别给予300至3000元的奖励。
2010年,通过“12330”知识产权热线、邮件、网络和当面受理等方式,上述两中心共接受社会公众、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咨询共700余人次。其中,接收并转交有效举报投诉48件(其中商标类3件、版权类8件、专利类21件、奥林匹克标示16件),经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核实、调查和处理,目前已办结46件。据工作人员介绍,上述有效投诉中90%以上是通过“12330”热线受理的。
根据《武汉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9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属于举报范围:侵犯、假冒商标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假冒专利权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地理标志使用权的行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行为;侵犯特殊标志权的行为;其它侵犯、假冒知识产权的行为等。凡举报上述行为,并经查实,按照300元/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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