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五”科技支撑工业发展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9-08-11 07:46:15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科技工作坚持和贯彻实施好“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国家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抓住云南建设中国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战略和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机遇,更加注重为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更加注重为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服务,更加注重为培育具有云南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以科技创新为内生动力,支撑工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科技工作支撑工业发展目标

  1、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0家,省级创新型企业达到200家,争取培育20-30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继续保持烟草、磷化工、稀贵金属新材料和有色金属矿冶等领域企业和产品的全国领先地位;加快培育发展生物、光电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具有云南特色和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使这些产业的科技创新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突破核心关键技术600项以上,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500个以上;新增专利申请量25000件,新增发明专利申请量8500件、授权量2500件。

  3、全社会科技投入推动企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5000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达30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0%以上。

  二、采取有力举措,支撑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1、优化科技计划体系设置支撑工业发展。“十二五”期间,省科技计划设置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强省计划、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等科技计划。其中,新设置的重大科技专项包括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5个在“转方式、调结构”中起关键作用的专项,通过加强顶层设计,集中力量,以高新技术重大产品产业化为核心,带动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突破与创新,实现单项产品销售收入过10亿元,单个专项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目标。云南省科技厅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培育等,进行系统布局,加强资源集成,强化计划间的协调衔接,推进科技计划的协同实施。以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创新强省计划和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为主,强化自主创新产品的开发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2、加强科技工作整体协调配合支撑工业发展。大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激发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加强与科技部的沟通汇报,争取更多支持;加强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横向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强与州(市)的协调联动,调动州(市)科技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创新,探索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事后补助、风险补助、科技项目政府采购等方式,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

  3、加快科技型企业融资步伐支撑工业发展。实施云南省科技型企业上市“点睛工程”,扶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成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试点,为园区内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融资服务。推进科技保险工作,探索科技投融资及担保风险分担保险机制,为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多层次的风险保障。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参加科技保险投保,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补助。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信贷服务中心”,建立符合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评审体系;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大科技信贷支持力度,对经国家和省级立项的科技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4、加强工业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力度支撑工业发展。建立省内培养和国内外引进、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人才培引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使用和激励措施,营造激发人才活力的良好工作生活环境。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引计划,聚集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来滇创业。继续实施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一批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在各自学科和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的高端科技人才来滇工作。继续加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云南省创新团队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云南省科技创新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百家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院士专家“入驻”企业,搭建企业和院士专家之间的科研合作、技术交流、成果转化、重大课题论证和人才培养平台。同时,加快科技人才培训基地、大学科技园、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高技术企业孵化园等载体的建设步伐,为人才培引和创新团队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