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初步建成
发布时间:2019-09-01 11:55:15
神秘独特的“卐”字灯、欢快奔放的“节子舞”、蕴含着众多传说的“永昌皮影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启动以来,金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日益增强,初步构建起了符合市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截至目前,金昌市有1个项目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7个项目被列入省级保护名录,22个项目被列入市级保护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划分为民族语言、文学、美术、,,有的技艺濒临失传,有的失去了发展的土壤,保护工作刻不容缓。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金昌市首先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卐”字灯会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节子舞”、“永昌宝卷”、“永昌皮影戏”、“永昌木偶戏”、“永昌贤孝”“永昌小曲”等7个被列入省级保护项目,“永昌社火”、“四月八庙会”等22项被列入市级保护名录。并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利用途径进行了研究,对金昌传统文化“非遗”项目进行整体性动态保护,命名新城子镇为“节子舞”艺术之乡、红山窑乡为“卐”字灯会艺术之乡、焦家庄乡为“永昌小曲”艺术之乡,代表性传承人和民间艺术家有范积忠、陈永清、柴希陶等一批民间文化艺人。
对凡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文化部门都确定命名了传承人(传承单位),鼓励传承人(传承单位)开展传习活动,对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趋于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的高龄传承人进行有效的抢救保护,实施金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政府补贴,扶持资助他们通过带徒传艺、举办相关传习班等形式培养新一代传人,给予学习者在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与公办文化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权利。市上还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门配置了电脑、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录音机、扫描仪等现代技术设备,按照“全面普查、广泛采集、确立重点、建档立卡、分类制作、图文并茂”的工作要求和统一的格式,分别建立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图片、音像、文字、传承人档案。
为了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金昌市还通过每年举办一次全市春节社火、小戏小曲调演、举办一届永昌“四月八”民俗文化节,把永昌打造成为全市有影响的民俗文化展示地;每年举办一次“文化遗产日”宣传系列活动,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充分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与发展旅游业相结合,开发系列民间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永昌云庄寺朝山节、骊靬鱼鳞阵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形成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将民间艺术融入风情旅游之中,提升景区的品位和效益,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记者冯有虎,通讯员张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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