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0-02-10 15:06:15
环境资源犯罪包括环境污染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犯罪两大类别,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专业性较强,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很多人不是很懂。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以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并处罚金。
2、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并处罚金。
2、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并处罚金。
3、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破坏环境资源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周壹
最新资讯
-
01-24 0
-
08-14 1
-
08-20 1
-
08-27 1
-
08-13 0
-
08-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