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四家KTV遭“版权风暴” 败诉或将赔上家底
发布时间:2019-08-09 12:13:15
3月8日,青岛首起卡拉OK侵权案在市中院开庭。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旗下会员——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东方好莱坞KTV侵权使用卡拉OK 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 14万余元。当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证据交换。
另外,美特好唱K、星期八、音乐之声等三家KTV也因擅自使用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分别被起诉。
早在2006年,国家版权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已经酝酿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试点收取卡拉 OK 版权使用费,最初的收费标准为每间包房每天12元。各种争议和声音自酝酿阶段起便不断出现,包括收费标准、由谁收取、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合法身份等等问题。
但争议并没有使征收版权使用费一事停滞下来,随着征收进入实质性阶段,,被告方不仅有卡拉OK 经营场所,也有新科集团这样的电子产品企业,并且随着版权使用费征收范围扩大至一线城市之外的地方,权利人的诉状也递至了河南、广西、湖南等地。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的齐菁告诉记者,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到我们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投诉,申请行政保护。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并能够提供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我们就可以依法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但目前并没有到我们部门就KTV版权问题进行投诉的,只有一些咨询相关问题的。”
纵观KTV版权使用费征收伊始到现在,权利人在全国各地均以直接诉诸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并且百分之百胜诉。
或将有更多卡拉不再OK
齐菁介绍,青岛确实有部分KTV 经营者对于缴纳版权使用费还持观望态度,因此将来可能还会有其他的KTV 被告上法庭。
就KTV 缴纳版权使用费一事,记者采访了一位青岛量贩式KTV 的投资者刘先生。他告诉记者,向KTV 收取版权使用费并不是近期才开始的,“以前装过一种系统,是按照歌曲点击率来收费,每个包房点的每首歌,系统里都有记录,最后按照点击率来缴费。可能因为歌曲太多,操作起来比较复杂,这种方式并没有一直使用下去。”
而青岛四家KTV 被起诉也给其他KTV 经营者造成了一定的震动。刘先生说:“KTV 跟饭店不一样,饭店每天有好几个客流高峰,但青岛的KTV 只有晚上9点多算是客流高峰,节假日能好一点,而且青岛的KTV 包房价格在全国同类城市里算是很低的,在省内也低于济南,所以利润很有限。”他还告诉记者,目前,青岛市大约有二百多家KTV ,大部分惨淡经营。“ 香港西路这边可以算是青岛最好的地段了,这附近的KTV 也算是经营状况还不错的,但白天还是有很多包房空着,所以大家为了拉客就都打折,甚至免费,但还是没有多少客人。”
据悉,目前,KTV版权使用费的标准降为每天每间包房8元,听起来不算多,但刘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个有30个包房的KTV 为例,每天240元,每月就是7200元,每年大约为86400元。现在青岛很多KTV 经营情况很不乐观,一年能赚到十来万的已经算还可以了,如果光版权费就去掉8万多,那还有什么利润可言。”
实际进行收费行为的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授权,是专门从事音像版权管理技术开发与研究,。
近年来,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其他音像版权权利人,共同组建了面向卡拉OK行业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卡拉OK 版权许可使用等服务管理工作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这是国内最大的权利人的代表。目前,,官司打遍全国各地。,权利人场场胜诉,,因为全国各地KTV众多,如果全都靠打官司来收费,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事。同时,南北方、东西部之间经济发展水平、KTV收益水平的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是否应该区别收费、建立更加具体、更加系统的征收标准也是值得商榷的。
,但其中还有很多问题尚待解决。正如央视《经济信息联播》在报道中说的那样,“卡拉OK的收费涉及到数十亿元财富的再分配,实在不是一件小事。收费数额巨大,又牵扯到复杂的法律和经济问题,仓促行事必然留下后患。比如说,对每年几十亿元版权费的征收和管理就是一个巨大的权力,怎么能够保证有关方面公正无私地行使好这个权力?卡拉OK收费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进步,但要把这件工作做得让消费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都感到很OK ,还有许多复杂的工作要做。”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旗下会员——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东方好莱坞KTV侵权使用卡拉OK 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 14万余元。当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证据交换。
另外,美特好唱K、星期八、音乐之声等三家KTV也因擅自使用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分别被起诉。
早在2006年,国家版权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已经酝酿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试点收取卡拉 OK 版权使用费,最初的收费标准为每间包房每天12元。各种争议和声音自酝酿阶段起便不断出现,包括收费标准、由谁收取、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合法身份等等问题。
但争议并没有使征收版权使用费一事停滞下来,随着征收进入实质性阶段,,被告方不仅有卡拉OK 经营场所,也有新科集团这样的电子产品企业,并且随着版权使用费征收范围扩大至一线城市之外的地方,权利人的诉状也递至了河南、广西、湖南等地。
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的齐菁告诉记者,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到我们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投诉,申请行政保护。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并能够提供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我们就可以依法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但目前并没有到我们部门就KTV版权问题进行投诉的,只有一些咨询相关问题的。”
纵观KTV版权使用费征收伊始到现在,权利人在全国各地均以直接诉诸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并且百分之百胜诉。
或将有更多卡拉不再OK
齐菁介绍,青岛确实有部分KTV 经营者对于缴纳版权使用费还持观望态度,因此将来可能还会有其他的KTV 被告上法庭。
就KTV 缴纳版权使用费一事,记者采访了一位青岛量贩式KTV 的投资者刘先生。他告诉记者,向KTV 收取版权使用费并不是近期才开始的,“以前装过一种系统,是按照歌曲点击率来收费,每个包房点的每首歌,系统里都有记录,最后按照点击率来缴费。可能因为歌曲太多,操作起来比较复杂,这种方式并没有一直使用下去。”
而青岛四家KTV 被起诉也给其他KTV 经营者造成了一定的震动。刘先生说:“KTV 跟饭店不一样,饭店每天有好几个客流高峰,但青岛的KTV 只有晚上9点多算是客流高峰,节假日能好一点,而且青岛的KTV 包房价格在全国同类城市里算是很低的,在省内也低于济南,所以利润很有限。”他还告诉记者,目前,青岛市大约有二百多家KTV ,大部分惨淡经营。“ 香港西路这边可以算是青岛最好的地段了,这附近的KTV 也算是经营状况还不错的,但白天还是有很多包房空着,所以大家为了拉客就都打折,甚至免费,但还是没有多少客人。”
据悉,目前,KTV版权使用费的标准降为每天每间包房8元,听起来不算多,但刘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个有30个包房的KTV 为例,每天240元,每月就是7200元,每年大约为86400元。现在青岛很多KTV 经营情况很不乐观,一年能赚到十来万的已经算还可以了,如果光版权费就去掉8万多,那还有什么利润可言。”
实际进行收费行为的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授权,是专门从事音像版权管理技术开发与研究,。
近年来,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其他音像版权权利人,共同组建了面向卡拉OK行业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卡拉OK 版权许可使用等服务管理工作的“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这是国内最大的权利人的代表。目前,,官司打遍全国各地。,权利人场场胜诉,,因为全国各地KTV众多,如果全都靠打官司来收费,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事。同时,南北方、东西部之间经济发展水平、KTV收益水平的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是否应该区别收费、建立更加具体、更加系统的征收标准也是值得商榷的。
,但其中还有很多问题尚待解决。正如央视《经济信息联播》在报道中说的那样,“卡拉OK的收费涉及到数十亿元财富的再分配,实在不是一件小事。收费数额巨大,又牵扯到复杂的法律和经济问题,仓促行事必然留下后患。比如说,对每年几十亿元版权费的征收和管理就是一个巨大的权力,怎么能够保证有关方面公正无私地行使好这个权力?卡拉OK收费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进步,但要把这件工作做得让消费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都感到很OK ,还有许多复杂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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