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公布2009年度双十大“打假”、 消费维权案例

发布时间:2019-10-28 01:55:15


  在衡阳市2010年3.15“消费与服务”公益宣传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和“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启动仪式上,公布了200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十大打假案例、。
  
  案例1:五一大市场个体工商户李某销售侵犯“本强”注册商标专用权酒中酒霸白酒案
  
  2009年1月,石鼓区五一大市场个体工商户李某销售假冒贵州省仁怀市酒中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本强”牌特制酒中酒霸浓香型53度白酒。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没收其假冒酒中酒霸白酒2456件,并处罚款6万元。
  
  案例2:衡山县何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板材案
  
  2009年9月,衡山县某装饰材料店何某销售假冒“万象”注册商标细木工板。、《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其假冒板材183张,并处以罚款12000元。
  
  案例3:耒阳市熊某销售侵犯“金杯”注册商标专用权电线案
  
  2008年4月,耒阳市熊某销售假冒“金杯”注册商标电线。,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其假冒产品,并处以罚款2000元。
  
  案例4:衡阳某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
  
  2009年4月10日,、厂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案例5:珠晖区江东家具广场谭某销售侵犯“晚安”注册商标专用权床垫案
  
  2009年2月,珠晖区江东家具广场谭某销售假冒“晚安”注册商标床垫。珠晖工商分局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谭某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其假冒床垫79床,并处以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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