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科技奖特别奖提至30万元

发布时间:2020-12-29 05:38:15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工作的政府导向性作用,在全社会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氛围,调动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在调研周边省会城市和部分沿海城市的基础上,经多次协商,石家庄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提高科学技术奖奖励标准,把“科学技术奖特别奖”由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科技进步奖奖金由原来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和三等奖1万元,分别提高到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目前奖金已经下发到项目推荐单位。

  据了解,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奖于1999年8月通过市人大批准设立,每年评选一次。科技奖励重点支持该市主导产业、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领域的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产业化。同时,通过科技奖励积极构建成果转化应用平台,积极培育和建设创新团队、创新队伍,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促进科研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引导采取产学研联合创新机制研究开发并在石家庄市实施应用的技术成果,使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石家庄市转化为生产力,对全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起到重要作用。(见习记者张清华,通讯员冯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