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立法后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2 02:12:15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首次审议了立法后评估报告。报告涉及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五项制度、五个关键词。
关键词之一
财政性资金科技项目知识产权
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十条规定了财政性资金科技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的制度。
制度目标:调动项目承担者的研发积极性,鼓励创造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
实施情况: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项目承担者积极落实知识产权管理和实施规定。
实施效果:一是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数量快速增长。二是实施转化效果显着。三是对法律制度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较高。在参加问卷调查的单位和个人中,约有80%的单位知道该条规定,其中高等院校为86%、科研机构为84%、企业为76%。61%的科研单位和53%的科研人员认为该制度作用很大,仅有3%认为作用很小。关于作用很大表现在哪些方面,89%的科研单位认为主要是单位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76%的科研单位认为单位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实施;85%的科研人员认为该制度有利于项目成果得到知识产权保护,72%的科研人员认为有利于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70%的科研人员认为有利于项目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主要问题:对法律制度的个别内容存在不同理解;制度中的个别规定还未得到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还有待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的落实仍存在若干体制机制性障碍。
有关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研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法律制度;完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等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性资金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全面落实财政性资金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措施。
关键词之二
鼓励企业增加研发和创新投入
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的制度。
制度目标:通过保障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企业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可以加速折旧以及鼓励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等三项制度措施,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情况:制定配套文件,增强制度可操作性;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积极实施法律制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做好配套服务。
实施效果:实施效果较好,成效逐步显现。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加大,对制度满意度高。调查问卷显示,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1200多家企业中,近80%表示享受政策后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企业对制度实施效果的满意度普遍较高。调查问卷显示,在接受调查的4531家企业中,有23%表示非常满意,56%表示比较满意,二者合计占79%。
主要问题: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度优惠的企业总数依然偏少,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和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制度实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有关建议:完善加计扣除制度的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度;梳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相关规定,完善配套措施;完善协调机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关键词之三
鼓励农业机械跨区域作业服务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制度。
制度目标:推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证农业的丰产丰收。
实施情况: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出台配套文件,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跨区作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法律制度。
实施效果:参加跨区作业机具保有量快速增长。跨区作业内容不断拓展。由于跨区作业的推动,小麦机收水平2009年达到86.07%,有力地保证了小麦的丰产丰收。2009年全国跨区机收水稻面积达5985.52千公顷,是2004年的1.96倍;2009年全国跨区机收玉米面积达989.63千公顷,是2004年的11.58倍。跨区作业的开展,减少了对人力的依赖,大大提高了农忙时期的农业生产进度,为保障粮食丰收起到巨大作用。2010年“三夏”期间,高峰期日收获小麦2700万亩,麦收时间比上一年缩短4天,为夏粮丰收作出了突出贡献。由于跨区作业的开展,为外出打工的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上个世纪末农民工在“三夏”时期大规模返乡参加抢收抢种的现象目前已不复存在。农机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主要问题: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有待扩大;农机户在跨区作业中存在加油难的问题。
有关建议:进一步完善跨区作业农机免费通行制度;建立健全跨区作业等重要农时农机作业用油保障供应长效机制。
关键词之四
补助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购买农业机械补贴制度。
制度目标:调动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优化我国农机装备结构,加大先进适用的农机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升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和质量。
实施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不断完善操作程序。近年来,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以下五项具体制度:补贴机具实行目录制、资金集中支付制、受益农户公示制、管理实行监督制和绩效实行考核制。同时,持续加大补贴力度,补贴范围不断扩展。一是财政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大幅增加。由2004年的700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155亿元,7年共计投入补贴资金354.7亿元。二是实施范围不断扩大。由2004年16个省的66个粮食主产县,逐步扩大到目前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三是补贴机具种类不断增加,已扩大到2011年的12大类46小类的180个品目。
实施效果:农机购置补贴制度从2004年实施以来,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约1187亿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108万台(套),直接受益农户达到925万户。
有关建议: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配套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地方配套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
关键词之五
补贴农业机械生产作业用燃油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农业机械作业用燃油补贴制度。
制度目标:调动和保护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实施情况:总体实施效果是好的。同时,在实施中存在配套规定与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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