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发布时间:2019-08-20 05:51:15


  核心导语:黑社会的祸害一天没有消除,那么就是时时刻刻危害着社会的稳定与及安全的存在,在黑社会的问题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是如何落实的呢?主要存在着怎样的关键内容?小编下文与您一起探讨黑社会犯罪的相关内容。

  刑法 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其他参加的,、拘役管制

,。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节严重的,。

  罪名:

  第1款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2款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第3款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立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案例: 37页判决书控诉罪行 辽阳黑老大被认定犯有7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