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市地方局长畅言知识产权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08 00:31:15
编者按:
在3月29日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武汉市和长沙市知识产权局6位局长分别做了会议发言。局长们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就如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对金融危机等话题发表了独到的见解。本报记者特对这6位局长进行了专访,他们就各自工作中的特点和亮点畅所欲言,共同绘就了一幅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
江苏:实现知识产权强省新跨越
“当前,在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已刻不容缓的大背景下,以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成为江苏省‘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旋律,江苏省知识产权系统必须牢牢把握这个重要战略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科学谋划江苏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事业新跨越。”3月29日,在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宇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着重强调了“十二五”时期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江苏省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多项知识产权发展指标跃居全国首位,确立了江苏知识产权大省地位。”据朱宇介绍,“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的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达65.499万件和30.5557万件,年均分别增长55%和52%;从专利结构来看,江苏省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显著,在2010年的前11个月中,全省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4.3557万件,首次居全国之首;此外,企业的专利产出也成为衡量江苏省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自2009年起,江苏省企业专利产出首次跃居全国第一位。
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江苏省以国家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为重点,扩大区域试点示范工作的辐射效应,有力推进了全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域战略运用能力提升。截至2010年11月底,江苏省省级示范地区提交的专利申请达17.3170万件,占全省总量的82.29%,专利授权总量达9.9685万件,占全省总量的81.34%。
“‘十二五’期间,江苏将围绕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加快自主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向知识产权强省跨越。”朱宇指出。
朱宇告诉记者,“十二五”期间,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思路要实现“五大转变”:一是工作目标从注重量的扩展向量质并重转变,二是工作重心从侧重知识产权创造向创造与运用、保护相结合转变,三是工作内容从被动协助创新主体应付国外知识产权竞争挑战到主动服务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规则转变,四是工作方式从单纯的管理型政府向管理与服务并举的模式转变,五是工作视角从专注于专利管理向统筹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协调发展转变。
“‘十二五’是全面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今年则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江苏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扎实做好江苏省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为不断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贡献。”朱宇强调。
山东:探索知识产权“管理型立法”
“2010年,山东省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全面推进各项知识产权工作,专利申请、授权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试点示范成效明显,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李爱民在3月29日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特别提到了山东的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据了解,《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实现了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的新突破,使山东省知识产权工作有了统领全局的法律依据,对山东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李爱民指出。
李爱民告诉记者,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的衔接与配套,增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成为贯彻落实纲要的重要举措。因此,山东明确提出了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
“从立法的角度,制定一部统领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规范性地方法规,弥补现有法律法规的不足,凝聚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力支撑我省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已是大势所趋。《条例》的制定既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必然抉择。”李爱民强调。
“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作为一部囊括知识产权各领域的综合性法规,我们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精心谋划、高点起步,力求在关键问题上实现新突破。”以激励机制为例,李爱民告诉记者,按照《条例》中的规定,对被授予专利权的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报酬均高于国家标准,对技术转让在税收方面予以优惠,对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确定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70% 。同时,将拥有知识产权,作为学生入学优先录取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
“虽然我们在知识产权综合立法上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取得了突破,但是由于受到多种限制,一些条款还需要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但我相信,随着《条例》的顺利实施,将极大促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为知识产权‘管理型立法’做出有益探索。”李爱民强调。
河南:“培优”工程力撑中原建设
“思路决定出路,有为才能有位。‘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先后认定4批共41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0个知识产权优势区域,这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区域已成为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排头兵。”3月29日,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青华列出了这样一份成绩单。数据显示,仅2010年,这41家优势企业、30家优势区域就提交了6304件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455件,分别占当年全省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25%和22.7%,带动河南企业年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2万件。
“2006年,我们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7部门,创造性地开展了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启动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张青华告诉记者。据了解,“培优”工程实施以来,河南省组织开展了百户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等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培优”工作,紧紧抓住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4个环节,、建设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和专利孵化展示交易服务体系等工作为抓手,扎实推动“培优”工程实施。河南省各辖市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优势培育工作,其中县域工作被列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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