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市修订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25 16:34:15
浙江子站讯 日前,浙江省义乌市重新修订了《义乌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此次修订,《办法》将更加有效地解决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多、投诉难、处理烦的难题,对规范展会秩序、提升展会质量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办法》修订后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并规定所有展会都应以展会举办单位的名义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办法》修订后注重引导展会举办单位自己成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更加突出“自律”的性质,只有在规模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会或特殊性质的展会(四大国家级展会),才召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驻会参加工作;根据新《办法》,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也不再要求按照秘书组、专家鉴定组、巡查执行组的分工开展工作,可以根据展会规模和性质采用更加灵活的机制。
此外,修订后的《办法》还在专利权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增加了专利权评价报告,在不予受理的情形中增加了著作权的内容,在举证责任倒置案件中增加了商标权内容等。
据悉,原《办法》自2008年10月实施以来,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暴露了诸如适用范围不够广、保护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义乌市科技局会同会展办、、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对《办法》进行了修订。(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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