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分析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0-04-10 01:16:15
今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这10年也是中国经济社会的重要转型时期,又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关键阶段。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共同举办。2011年“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就是在此背景下开展的一次全国性专业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试图从社会公众的角度,考察知识产权在社会中的作用、知识产权的执法与司法现状、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程度等方面的问题,形成实证材料,以为实务和理论工作的参考。
调查问卷由课题组完成。调查问卷的设计主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1.受访者应为社会公众,不限于某一专业团体;2.调查侧重在于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而非专业知识;3.调查有意识地选择一些当前的热点话题或现实案例。
调查问卷发布于《中国知识产权报》(2011年4月15日第8版)。该期作为2011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专刊,其发行量为16.5万份,回收问卷6.1万份,回收率36.42%。回收问卷后,从中随机抽取4086份用于数据统计处理。问卷的数据统计表分为:调查结果基本数据统计表、调查结果数据统计总表。这是本报告分析的基本依据。部分对应数据以2002年同类调查报告为对比材料。
本次调查的重点包括以下问题:(一)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总体了解程度;(二)社会公众对我国入世10年变化的认识;(三)社会公众的专利意识和认知程度;(四)社会公众对于企业专利状况与专利事业发展的认识;(五)社会公众对于假冒行为的认识;(六)社会公众对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的认识;(七)社会公众对盗版的认识;(八)社会公众的著作权意识与认知程度;(九)社会公众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十)社会公众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十一)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基于上述对调查数据的分析,我们认为,关于当前中国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特别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与看法:
1.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在总体上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就本次调查而言,其中有92.31%的受访者了解或听说过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的各个种类中,又以对专利权(86.53%)、商标权(79.13%)和著作权(64.83%)这三者的认知度为最高,对其余的知识产权也有20%~40%的认知度。当然,我们还需要再次强调指出,尽管本次调查力求更能体现中国社会公众的一般性,但从受访者的实际情况,这里的“社会公众”还是更多地是指文化学历层次较高的人群(75%的受访者学历为大专以上),并且以城镇人口为主(85%以上)。
2.社会公众对于中国入世评价积极,并且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随之有所提高。从本次调查的情况看,社会公众对于中国入世的整体评价相当积极,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利大于弊的比例为75.88%,而只有3.71%的受访者认为弊大于利。关于中国入世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有82.44%的受访者认为因此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3.互联网成为影响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与保护的重要因素。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2002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为4580万,而截至2011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4.85亿,提高了10倍之多。通过本次调查,可以看到网络对于知识产权也影响深远:其一,互联网成为社会公众了解知识产权的主要途径,目前排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50.78%)之后,占26.02%。这两部分相加,说明社会公众了解知识产权最主要的是通过媒体,占76.8%,高于2002年的64%。其二,互联网既便利了网络用户使用各种数字资源,但也为著作权保护带来实质性影响,社会公众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本次调查显示,网络用户在网站下载作品的做法较为常见,受访者表示未在非授权网站下载过作品的比例仅为21.27%;而对于下载的作品再上传的比例要低一些,受访者表示未将作品再上传的为比例为28.47%。至于这样做的原因,调查中未显示出某一原因就是主要的,但可以看到,社会公众对于网络本身存在着便于资源共享的可能性认同度较高,比如受访者较多认同诸如为了资源共享(37.63%)、网络获得资源方便(35.38%)和网络资源免费(34.16%)等原因。
4.公众认为盗版和假冒商标仍然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政府仍需采取有效的打击措施。本次调查表明,公众认为目前市场上冒牌商品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的比例高达68.94%。从盗版方面看,调查显示,73.85%的受访者回答曾经购买过非正版制品,而对照2002年的调查,当时受访者认为购买过非正版制品的比例是80.9%。相比之下,情况似乎稍有好转。但是,从曾经购买过非正版制品的受访者中,购买数量在10种以上的占27.49%,比2002年的16.4%有所提高,说明单人购买非正版制品的规模有上升的趋势。
5.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方面的变化,内生需求日益突出。受访者中绝大多数(91.69%)认为有必要保护知识产权,而认为不太需要或完全不需要的仅占4.5%。而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原因中,8成以上受访者认同的原因是促进创新,5成左右的公众认同是为了保护企业经营者合法利益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而只有2成的公众认同是为了鼓励外国公司在我国投资,这说明以往那种认为知识保护主要是在保护跨国公司利益的看法,在当今社会公众中已经有所淡化。
6.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教育成为有效举措的首选。关于打击侵权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有效举措方面,受访者认为最有效的方法在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教育(获七成支持),其次是更多地采取打击盗版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获五成支持),另外较多获得认同的方法是降低正版商品的价格、加重刑事处罚或处以高额罚款(各获三成支持)。(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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