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吸引自主知识产权及创新商业模式项目落地

发布时间:2019-08-03 18:47:15


  2011年11月13日,国家科技部与天津市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天津技术创业大赛正式启动。据悉,大赛将重点关注新能源、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项目,重点面向全球范围内拥有前瞻性、创新性、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及创新商业模式项目的科技型企业,以及有志于创业的各方面人员,吸引他们来津创业。

  据了解,大赛将参赛项目分为三类,分设不同组别进行大赛,设置不同类别的奖项与资金。设为创新腾飞奖、成长奋进奖、初创萌芽奖、纪念奖、组织奖五类,共计奖金128万元。大赛协办投资机构将对获奖项目进行捆绑投资,签订融资协议。同时投资机构将为获奖者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商业企划等配套服务。在天津市发展的项目将获得天津市政府的政策支持。

  其中,创新项目类主要面向年销售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拥有处于快速成长期或者新增的各类产业化项目,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大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在天津落地发展的项目,天津市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贷款、引导基金投资、跟投等多种金融方式的支持。

  成长项目类主要面向年销售额1000万元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有即将进入快速成长期的或者新增的各类产业化项目,项目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知识产权清晰,具备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

  对以上在天津落地发展的项目,天津市给予多种金融方式的支持,对参与天津市建设的优先给予政府采购支持,连续三年给予财政贡献50%的奖励,设立国家级研发机构及获得天津市科技立项的给予100万元奖励等。

  初创项目类主要面向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有志于创业的各方面人员,包括科研技术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大学师生以及有一定技能、一定创新思路的人员等,拥有创新技术及创新商业模式的各类创业项目。参赛的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具备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具有商业计划书。在天津创业发展的项目,天津市给予贷款贴息、引导基金投资、跟投等多种金融方式的支持,给予孵化器孵化服务支持,给予10~60万元初创项目的无偿资金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项目将获得连续三年财政贡献50%的奖励。

  同时,对落地天津高新区发展的项目,天津高新区将给予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立项,支持资金30万元。按照天津高新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对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低于500万元时,自认定通过之日起,连续三年享受高新区财政支持,支持额度为三年内企业上缴税收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资金每年兑现一次,连续三年。对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额为贷款利息的50%,最高贴息额度为3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对经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立项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立项的,给予一次性30~50万元的资金支持。(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