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浙江宁波全面构建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发布时间:2019-11-22 01:55:15


  浙江宁波是河姆渡文明的发祥地,非物质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宁波汤圆、梁祝传说、“三金一嵌”、十里红妆等传统手工技艺、传说与民俗闻名海内外。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把非遗保护工作作为实施文化惠民战略的基础工程,围绕建设“文化大市”的目标,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与传承。他们立足于5个着力点,遵循规律,创新思路,全面构建起非遗保护的传承体系:着力非遗保护的深入深化和转型升级,全市149个乡镇全部编纂出版了普查成果汇编,每个乡镇一册,由市里统一出版;着力推进项目、传承人、基地“三位一体”的非遗传承模式,进行深层次探索和实质性传承;着力推进非遗展示馆建设,政府、企业、个人三者联动,多元投入,创新运作,形成网络状的非遗馆群;着力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实现大部分传统手工技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着力推进文化生态区建设,已建5个市级生态区,其中象山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已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三位一体”——项目、传承人、基地三联合

  “三位一体”保护是指非遗项目、传承人和基地三者进行捆绑保护的模式。与传统保护模式相比,“三位一体”保护主体落实在基地,将作为社会人的传承人纳入传承基地的单位管理。同时规定,只有在基地中承担了传承义务的传承人才有资格成为代表性传承人;项目同时拥有传承人和基地才能列入非遗名录;基地必须聘请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三位一体”保护模式与传统的保护模式在运作管理上有所不同。在保护门槛设置上,传统的非遗保护只能有一个保护单位;而“三位一体”允许一个项目有多个基地,门槛降低,发动面广。在补助方式上,传统的非遗保护对项目和传承人分别发放补助,传承人的补助实行“终身制”;而“三位一体”采用以奖代补,将奖金委托基地管理,基地根据传承人传习授徒情况以授课费等形式发放给传承人。

  经过3年的建设,宁波市已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1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名;省级非遗项目49项、省级传承基地10个、省级传承人40名;市级非遗项目171项、传承基地208个、传承人225名,其中市级传承基地涵盖学校36所,生产性企业、作坊50家,村镇65个,文化馆、站37个,专业团体14个,其他单位6个。“三位一体”保护模式救活了一批濒危的非遗项目,实现了大部分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展示馆保护——推进政府、企业、个人三联建

  与一般的博物馆不同,非遗展示馆主要强调活态性,借助艺人现场演示,给参观者以直观的感受。目前,宁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已发展到50余家。宁海县的“十里红妆”艺术馆、象山县的德和根雕艺术馆、鄞州区的朱金漆木雕艺术馆等是其中的代表。宁波市在建设非遗展示馆的过程中,创新了政府、企业、个人三者联动,多元投入的运行机制。

  一是公助民办。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民办展示馆,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规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国有博物馆同等待遇。2008年,宁波市鄞州区率先在全国出台了鼓励民办展示馆发展的扶持政策,对于由个人和民营企业出资筹建、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民办展示馆,给予每平方米300元至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免费和低价收费的展示,给予经费补助。此后,各县市区纷纷出台类似政策,在全市形成了建设民办展示馆的热潮。

  二是合作联办。即政府、企业或个人合作联办非遗展示馆。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第一种是由政府建馆,传承人管理。第二种是由政府与民资旅游景区合作建馆。第三种是由企业发起兴建,政府接管。

  三是民企民办。企业自主投资创办、运行馆舍。如东方造像艺术馆和越窑青瓷展示馆的创办者身兼企业家和传承人两种身份,投资兴建展示馆既是履行传承人职责,也是为扩大企业影响。

  生产性保护——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三联动

  对一些民众基础较强、并有一定社会需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宁波市采取保护核心技艺、完善相关产品和刺激市场需求等环节进行生产性保护。在非遗项目的各门类中,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是生产性保护的重点保护对象。目前,宁波市拥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生产企业10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传统工艺生产企业84家,预计2011年底将实现利润1.12亿元。

  为了营造适宜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环境,宁波市先后出台了多个配套文件,制定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和体制保障。市财政每年从市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1000万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3年来,累计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服务和项目发放补贴400万元。2010年,宁波市命名了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进入基地的文化企业、机构和项目享受宁波市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包括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补贴和奖励。

  生态区保护——推进整体性、活态性、可持续性三性统一

  近年来,宁波市加强了文化生态区的动态整体性保护。目前,宁波市有国家级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生态保护区1个、市级生态保护区5个。

  一是以同源性为依据,界定整体区域。如象山海洋渔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范围涉及象山县全境,主要由三大块构成,即石浦——东门岛核心保护区,晒盐技艺、妈祖信仰、徐福东渡传说等特殊保护区,以及一些一般保护区。

  二是以编制规划为先导,依章依规保护。市级各生态保护区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依靠专家,制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区保护规划,有效地促进了保护区建设的长期深入发展。

  三是以人的保护为核心,促进活态传承。通过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命名,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资助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活动等,加强对传承人的服务和管理。同时加强对区域内原住民生活方式的保护。如挖掘渔文化资源,引导恢复“三月三踏沙滩”,渔民开洋节、谢洋节等传统节日;支持妈祖信俗、如意信俗、渔师信俗等民间信仰;发展渔歌、渔曲、渔戏、渔鼓、渔灯等艺术形式,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十二五”时期,宁波市将重点打造四个“一批”,即打造一批相对成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打造一批具备推广价值的典型示范品牌;打造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利用平台;打造一批具有宁波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