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认定第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发布时间:2019-08-26 11:46:15
为深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省知识产权局在发布《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适时启动了第一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本着“政府引导、激励创新、动态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申报、推荐、初审、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2011年12月9日,省知识产权局正式认定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为第一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的开展,为培育和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供了制度安排、政策激励和评价标准,对增强我省产业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第一批云南省优势企业认定工作的圆满完成,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工作、知识产权工作与企业工作的结合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也为今后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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