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秘书长徐沪滨:全球化不可逆转
发布时间:2019-08-23 02:51:15
成立于1952年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下称“贸促会”),是中国入世谈判的亲历者、参与者,更是重要对外经贸交易活动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其附设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也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权威机构。
,中国加入WTO以后,最重要的一点是推动了中国国内全面的改革。入世十年,是中国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
入世十年利大于弊
第一财经日报:现在很多人在讨论说,市场换技术的开放策略是否还可持续,你的观点是什么?你如何评价入世十年来,带给中国方方面面的触动和改变?
徐沪滨:入世十年,是中国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短短十年,中国一跃成为全球第一出口大国,第二大进口国,国民生产总值翻了逾两番,老百姓的收入也得到了增加。虽然大家有不满足的地方,但是要看到,三十年前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只有3%,而去年超过了50%,这个成绩是惊人的。如果不承认这一点就是不承认客观事实,不是唯物的。
中国加入WTO以后,最重要的一点是推动了中国国内全面的改革。
加入WTO以后,中国学习和运用了市场规则,加快建立起稳定可预见的贸易制度。商业的环境更加开放了,世界贸易组织非歧视性、透明度、公平竞争的原则也更大程度上融入于中国经济制度,市场的意志,法制的精神,知识产权等这些观念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共识。,特别是民众观念的革新,这些实际上都是通过加入WTO以后开始更大程度地显现,并将对中国长远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市场换技术,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应该看到,中国企业入世以后我们最担心的“完全垮掉,经不起市场的风浪”,这种情况没有出现,中国企业并没有被击垮。而且在所谓的“狼”来了以后,与狼共舞的过程中反而出现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比如,农业方面,我们过去最担心的是加入WTO以后受不到保护,但按照WTO的规则,更加注重给予农民相应的支持、扶持,加大了对“三农”支持的力度。这些我认为是入世十年利大于弊的,这是要肯定的。
全球化仍然激情澎湃
日报:有人士认为,入世十年来,使中国的经济陷入低成本低附加值劳动,耗竭资源,认为应全面缩回来,等产业环境改良好之后,再行开放之策不晚。你对此如何看待?
徐沪滨: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中国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才能与世界共舞。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愈演愈烈,尤其是美国、欧洲针对中国贸易保护措施此起彼落,哥本哈根会议不欢而散,所以环境保护主义所谓的“新生怪物”也粉墨登场。,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但全球化在这个时期,我们反过来看仍然激情澎湃,不可逆转。
人类过去有两个激情澎湃的全球化浪潮,第一次是1870年到1914年,全球贸易当时以4%的速度持续增长,直接带动全球主要经济体快速成长。当时第一次全球化的浪潮创造了三个世界强国,美国、日本、德国。
第二次全球化是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分两个阶段,一个是50年代到70年代,现在的资料上反映,所谓的领导者是美国,参与者是日本、德国、亚洲“四小龙”。第二个阶段是50年代末,领导者仍然是美国,参与者发生了变化,中国勇敢地加入了进去。改革开放三十年里,将近二十多年中国经济增速一直超过7%,许多年还能达到10%。我认为中国是全球化的主要受益者。坦率地说,回到集权式的计划经济和闭关锁国难以想象,咱们不能再走回头路了。
中国从历史中汲取了许多经验,对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有一些根本性的共同原则,包括建立现代产权制度,鼓励市场竞争,支持门户开放,强调创新精神,这些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共识,应该坚持下去。
这两年金融危机,2008年、2009年最严重,但是全球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工还在不断地深化和发展、加速。应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全球化的趋势不会逆转,不会削弱。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挑战必然是严峻的,外贸结构的失衡,外贸条件的持续恶化,GDP严重依赖于出口,贸易摩擦现在愈演愈烈,加上国内最大的问题是资源的消耗、环境的污染等等,问题肯定很多。但也不能本末倒置,因噎废食。
苹果公司等跨国企业的产品,很多都是在中国代工的,这对中国的好处是可以锻炼、培养出数百万熟练技术工人,这就是今后中国走向高端的基石,你永远不可能要求一口吃成个胖子,如果没有这么一个过程,直接拿高端产品你也做不出来,也达不到出口全球的要求。把责任都归咎于别人太强了,我们就不参与了,不跟你玩儿这个游戏了,这肯定是消极的。
中国目前的大企业,在战略上与国际上大型的跨国公司相比,还有一段差距,如果现在退出WTO,闭门造车,远远站在岸边看,永远学不会游泳。
推动中国立法
日报:你刚才讲到入世十周年对法制进程的推动和法制精神的塑造起了很大作用,能具体阐述一下吗?
徐沪滨:客观地说,通过国内的立法转化WTO法的直接变化和法制观念间接变化而言,这一前所未有的实践,确实是中国恢复法制后规模最大、意义最深远的一次变化。据我了解,,地方大概清理了90000多件,加入WTO以后,我觉得对中国的立法,特别是程序方面的推动是尤为显著的。
从两大方面来说,一个是通过健全法制,在国内基本上实施了WTO法。国内法制的巨大变化,主要是在入世以后WTO法的约束下发生的。十年以来我们将WTO转化为大量相关的国内法,这是中国法制最直接的受益实践。
第一,全面规范我们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程序。我们先后在2003年制定了《立法法》,2002年制定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全面规范了我国法律法规制定程序。
第二,对贸易体制和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包括2004年修订了对外贸易法。2004年还制定了《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等等。
第三,在入世前后修订了与出口相关的法律法规。《海关法》是2000年立法的,此外还有2003年的《进出口关税条例》,2002年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1年的《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04年的《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2005年的《地理标志保护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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