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高速公路逆行致人死案“奔驰女”获刑10年
发布时间:2019-09-01 11:23:15
2010年3月15日雨夜,一辆奔驰车在福厦高速公路青口路段逆行,正常行驶的一货车发现逆行的奔驰车后急刹车,与尾随的另一辆货车发生追尾,酿成1死1伤的惨剧。
事发后,肇事者弃车而逃。警方随后查明,肇事者中年女子陈某,系国内一家建筑设计院福建分院院长。近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十年。据了解,这是福建省首例在高速公路逆行致人死亡的案件。
【事件回放】
她在高速路逆行,致两车追尾1死1伤
这起惨剧发生在2010年3月15日晚,当时下着雨。据现场的目击者称,一辆挂莆田牌的奔驰车从福州往福清方向逆行经过青口服务区。迎面开来的一辆货车,看到奔驰车后,赶紧急刹车,紧跟其后的另一辆货车便撞了上去。这时,逆行的奔驰车停了下来,拉着警笛的警车随后追来。在警察追到之前,奔驰车上一名女子赶紧拔下车钥匙,弃车而逃。警察拿手电筒四处搜索,一时未找到肇事者踪影。
据当时在现场救援的消防员回忆,那辆追尾的货车车头凹陷进去,完全变了形。货车司机的脖子断了,一只脚与身体分离。副驾驶位的男子满脸是血。最后用破拆设备撑开车头,才救出两人。结果,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过了不久,警方抓获了逃逸的肇事者。肇事者是名陈姓女子,四十多岁,是国内一家建筑设计院福建分院院长,在莆田工作,有一辆奔驰车。
检方查明,事发当日,陈女士加班到晚上,为了一个工程设计,当晚要赶到福州。因为司机已经下班,她决定自己开车上高速公路。
据她供述,当晚10点左右,下起小雨,她驾车从莆田涵江驶上沈海高速公路,开行一段后她发现自己在逆行。她继续往前开,距离她上高速公路一个多小时后,一辆大型半挂车发现自己后紧急刹车,在该车后面行驶的一辆厢式货车来不及刹车,撞了上去。她害怕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弃车徒步离开了。
据了解,事发发生地与逆行的起点相差50多公里,这名肇事者很少开车上高速。所以,一些人猜测她不熟悉路况而逆行。
现场的一些目击者称,当时那辆逆行的奔驰车车速非常快。
【庭审焦点】
高速路护栏有缺口导致逆行?
陈某落网后,检方很快对其提起公诉,表示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审中,陈某逆行的原因,以及是故意还是过失逆行,成为检方和被告方争论的焦点。
陈某在法庭上说,她上高速公路不久后,看到护栏有缺口,以为要变更车道,就由缺口进入逆行道。发现逆行时,已经过了福清,想到青口再拐回正常车道。
最新资讯
-
08-29 1
-
07-17 0
-
08-19 0
-
10-05 0
-
08-03 0
-
03-2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