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0-21 23:01:15


  假想防卫防卫过当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其行为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对侵害人的行为进行了假想,造成严重的后果,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假想防卫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一、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

  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无须实施防卫行为。

  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当中,那也就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必要的防卫行为,自然也就不存在假想防卫的问题。

  除了正当防卫之外,防卫时间错误、防卫对象错误以及防卫过当等,都是在不法侵害确实存在的条件下,在实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主客观不一致现象,与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

  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

  这是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

  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另一方面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实施反击,而是意图加害对方,并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应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对待而非假想防卫

  另外,还有一种双方互殴过程中发生的误伤劝架者或无辜第三者的情形,表面上似乎是一种假想防卫,但实际上因为双方都存有加害对方的意图,而不是基于防卫意图进行反击,所以,不能承认其中某一方是防卫行为,当然,也就不能把误伤他人的行为视为假想防卫,而只能作为对象错误或打击错误去处理。

  三、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结果条件

  由于行为人误将他人行为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因而做出错误的防卫反击,进而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的产生。假想防卫行为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行为人虽然误认不法侵害存在并且实施了错误的防卫行为,但并未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则假想防卫不能成立,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无从谈起。

  四、假想防卫成立应负的责任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故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假想防卫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假想防卫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