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重金奖励发明创造每年不少于100万

发布时间:2019-08-31 19:48:15


  对于会搞发明创造的人来说,这回你的点子就成“金点子”了。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近日出台《阜阳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获得的专利成果进行资助。获得国外发明专利的,最多可资助10000元。

  国外专利,最多可获10000元资助

  “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共同管理,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

  其中,专利创造的资助包括:国内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

  《办法》规定,国内专利创造的资助按县市区年度专利授权量占全市总量的比例实行以奖代补。每年用于专利创造的资金,一般不低于年度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70%。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每件5000元,对同一件发明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两个国家资助,最多可获资助10000元。

  《办法》规定,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据。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资助的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011年,全市专利资助超150多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2011年11月份,全市专利申请量达1587件,其中发明专利300件、实用新型845件、外观设计442件,专利授权量886件,是去年同期的2.4倍。2011年,全市用于专利资助的资金超过1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