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科学技术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08-18 03:20:15
1月16日,贵州安顺市科学技术大会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并对“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安顺市科技创新发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安顺市委书记陈坚在会上强调,要从加快安顺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准确把握和处理好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努力开创科技创新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动力。
安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建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管群主持会议。
市政协主席韦林,市委常委张应伟、陈好理、周云、刘旭、陈洪宛、贺明、山林、罗建强、杨晓曼、赵贡桥出席会议。
省科技厅厅长于杰在会上宣读国家科技部《关于授予安顺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的通知》,并对安顺市所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荣誉称号进行授牌。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联系的负责人,市长助理,安顺学院、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出席会议。
陈坚指出,全省科学技术大会对我省加快科技创新、提升科技水平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安排部署上来,从加快安顺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加强科技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必要手段,是站在新起点实现新目标必由之路的重大意义。
陈坚要求,要按照“合作创新、加强转化、重点突破、引领跨越”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科技创新,力争取得更多的实质性进展和更大的突破。具体工作中要紧紧围绕三次产业加速发展,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围绕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拉长产业链,促进产品的深度开发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究;重点推动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与集成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创新;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支撑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旅游信息交流、旅游企业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强旅游业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要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企业科技机制创新,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引导和激励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加强合作,增强对外科技合作的主动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着力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着力推进企业、科研机构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发挥好知识产权办公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促进已获授权的农业、林业植物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市场化,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
陈坚要求,要准确把握和处理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等几个关系,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大力实施好“569”科技创新工程,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加强高新技术的研发,促进产业升级、结构转变;做到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相互促进,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重要途径,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陈坚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为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全力推进科技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实力安顺、宜居安顺、开放安顺、平安安顺,实现安顺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动力。
周建琨对安顺市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同时要求,要围绕“十二五”时期安顺市科技创新的主要目标,重点推进“569”科技创新工程,即大力培育发展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工程、先进装备制造业工程、新材料产业工程、生物医药产业工程、IT产业工程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传统工业科技创新专项、城镇化建设科技创新专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科技专项、安顺旅游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专项、惠及民生科技创新专项、促进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专项等六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以及全面推动科技创新顶层设计、企业创新能力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产业园区创新能力提升、科技中介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建设、对外科技开放合作、军民融合与协调等九项科技创新行动,确保在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体系和平台建设、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每年都有新进展,五年实现大突破,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全市加快发展的生力军。与此同时,要夯实基础,强化保障,进一步充实基层科技力量,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加大资金投入,突出政策激励,深化改革扩大对外交流,培育科技创新文化,为加快科技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曾力等同志安顺科技贡献奖的决定》,并对在安顺市科技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名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
市委各办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省驻安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省管专家、市管专家;各县、自治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县长(副区长、副主任),科技局、教科局班子成员;各产业园区(基地)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部分民营科技企业和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胡远韬)
最新资讯
-
08-11 1
-
08-31 1
-
09-03 0
-
08-31 0
-
08-28 1
-
08-1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