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成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9-08-31 15:32:15


  自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辽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沈阳高新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以来,沈阳高新区区委、区政府领导对知识产权工作高度重视,他们以建立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为契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自主创新中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既促进了科技创新成果的取得,也促进了园区产业和企业不断做强,同时知识产权工作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他们的主要做法有:

  制定和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沈阳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沈阳高新区企业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申请补贴办法(暂行)》、《东陵区(浑南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东陵区(浑南新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陵区(浑南新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营造了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资金扶持力度。依托区本级科技计划,以项目为平台,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发明创造积极性,每年拿出不低于4000万元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在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中把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作为重要执行和验收条款。三年间共编制计划项目180项,下达资金1.1617亿元,共资助专利申请5394项,补贴金额达487.52万元,奖励3项国家驰名商标900万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获得行政执法专业资格,组建了知识产权执法队,并逐步配备了执法软硬件设备。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执法活动。配合全国开展的“雷雨”、“天网”行动,开展了“沈阳高新区专利商品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各类商场、药店90余家;此外还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调解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两例。

  沈阳高新区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工作,由于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三年来高新区专利申请量大幅增长。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平均增幅分别达36.37%和45.15%。2011年专利申请总量预计达到2200余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500余件,均列全市第一。试点期间,专利授权率达54.78%,发明专利授权率达32.17%;全区注册商标新增2300件,累计达到3200件,其中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件,辽宁省著名商标17件;新增辽宁省名牌产品6件、沈阳市名牌产品7个、;新增软件著作权353个;制定或参与制定各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776个,其中国际标准35个、国家标准130个;获得国家认可的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植物新品种1个。企业创新基础明显增强。目前全区已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66个,其中国家级研发机构12个;拥有院士工作站4个,博士后工作站16个;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在5家单位开展了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站试点工作;有2家企业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有6家被列为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拥有了9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7家省级以上创新示范企业和2家国家创新型企业。专利成果产业化步伐加快。沈阳高新区充分发挥科技企业主体作用,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兴产业过程中加快实施专利成果的转化,9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为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的核心和骨干力量。2011年沈阳高新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160余个,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57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2%。不断培育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为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的水平和能力。三年间,共引进国内外技术团队30余个,培养专利管理人才1500余人,科技企业从业人员达12.5万人,科技研发人员2.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