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监管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09 06:08:15
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特点,国家对其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间接控制手段,即通过国家对其的审批和各种经济杠杆,引导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总目标发展,同时通过工商、业务管理,督促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经济活动中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章程。
1.投资管理
,定期编制和适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依据。
2.工商行政管理
设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必须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经营期限届满后,需要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工商登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发生转变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撤销时,应及时公告,并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同时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其监督的具体内容包括:
(1)监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否按法律办事营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2)监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否按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监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办理年度检验;
(4)监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否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3.计划管理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享有充分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其生产经营计划可自行编制和执行,但应当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主管部门备案,以便国家了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活动。
4.财务管理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所在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
5.税务管理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依法纳税。
6.外汇管理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外汇事宜,依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7.进出口管理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批准的范围内,进口其自用并为生产所需的物资,依照中国规定应领取进口许可证的,应当编制年度进口计划,每半年向发证机关申领一次。
8.劳动管理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制订劳动计划,但需报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劳动人事部门备案,专项纳入国家劳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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