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协议
发布时间:2019-08-14 14:48:15
保证协议
定作方(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丙方同意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付款保证,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付款保证是指,丙方向乙方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时,由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
2、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50%,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全部付清乙方货款之日(注:根据司法解释,这种类型的保证时效为两年)。
3、如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时,由丙方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三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在乙方工厂内初验货物合格并组织发货,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货物。甲方自行选择承运人进行货物运输,与承运人单独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运费,所有与运费有关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因货物保管和货物运输导致的货物丢失、货物损毁(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数量短溢、包装破损、交货迟延等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向承运人直接追偿,与乙方无关,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请求。
2、如果在货物发运后五日内,甲方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丙方应当在货物发运后第六日向乙方支付货款元。
3、丙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如果丙方没有告知乙方上述情况,由丙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在合同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解除保证。
5、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如有违约,应当按主合同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三方须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2、本合同的传真件形式对甲乙丙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下页无正文)
(本页为签章页)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