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的主要方式
发布时间:2019-08-16 01:44:15
反担保的主要方式
通常情况下,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会被要求提供金融担保机构担当保证人。而担保机构在收取一定担保费用的同时,会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反担保。主要的反担保形式包括:
房产抵押反担保
房产抵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就深圳市的房产而言,商品房即取得红色《房地产证》的房产可以依法办理反担保抵押;安居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即取得绿色《房地产证》的房产需按国家有关安居房上市的相关规定补交差价将绿色《房地产证》换成红色《房地产证》后才可依法办理抵押;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房产一般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办理抵押;在集体土地上兴建的乡(镇)、村企业的房产及在宅基地建的农民房因有关部门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暂不能用于抵押反担保。
土地所有权抵押反担保
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设备抵押反担保
设备抵押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设备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抵押设备必须权属清晰,有较高价值,易变现,购进的发票等票据齐全且与设备型号相符。一般设备抵押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
自然人保证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自然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用于反担保的自然人保证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应是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主要为借款人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或其他与借款人有密切关系的个人。
企业保证反担保
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借款人的相关联企业即保证人和担保中心约定,当借款企业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作为保证人的相关联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
存单质押反担保
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存货或仓单依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股权质押反担保
股权质押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专利权质押是指借款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专利权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专利权质押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
车辆质押反担保
由于有关部门暂不能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车辆只能质押给担保中心作为贷款的反担保。
股票质押及证券帐户反担保是指是指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股票依法作质押反担保或其与担保中心、。该类反担保要求证券帐户所有人与担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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