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25 01:33:15
在我国合同法的具体分类当中,并没有担保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担保合同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其从属于具体种类的主合同。担保合同主要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能得以实现债权。如果担保合同经过公证的话效力会更强。今天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担保合同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担保合同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贷款方应提交的材料:
a.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原件;
b.《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原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d.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借款方应提交的材料:
a.个人借款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
b.企业借款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原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c)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d)借款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的,应提供公司的章程、成立协议及同意借款的董事会决议。
(3)抵押方应提交的材料:
a.抵押方为个人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a)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b)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明,并取得配偶的同意;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c)以房屋抵押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为共有的,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一致同意;
(d)抵押物评估报告;
(e)抵押物清单。
b.抵押方为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原件;
(b)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c)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d)抵押物产权证明。以房屋抵押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以其他财产抵押的,需提供相应的产权凭证;
(e)抵押物为共有的,需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该项抵押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交主管部门批文;
(f)抵押物评估报告或抵押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的书面证明;
(g)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以其房地产或其他财产抵押的,需提供公司的章程、成立协议及同意抵押的董事会决议;
(h)抵押物清单。
(4)保证方应提供的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原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c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d保证方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作、外资企业的,需提供公司的章程、成立协议及同意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二、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
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
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
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对于一般的合同经过公证的话,其效力是其他合同无法比拟的,唯有公证的合同效力最高,所以经过公证的担保合同效力是不容置疑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担保合同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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