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具体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2-11 04:05:15


  有些犯罪行为人就实施了一个行为,构成了一种犯罪;但是有些犯罪行为人实施了多个犯罪行为,而且数个行为触犯了不同的罪名,构成多个犯罪种类,就是成立了数罪。对于数罪的话,我国刑法规定适用数罪并罚。今天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数罪并罚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数罪并罚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基本准则。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

  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的,。此为吸收原则。

  2、数刑中有两个以上、两个以上拘役或者两个以上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按照刑法的规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此为限制加重原则。

  3、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

  (二)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应当对所犯各罪分别量刑,然后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的上述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这就是数罪并罚计算刑期的先并后减方法。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这就是数罪并罚计算刑期的先减后并方法。

  三、不用数罪并罚的情形

  1、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盗窃罪论处。理论上一般解释为,犯盗窃罪和信用诈骗罪,属于吸收犯,但也有认为是牵连犯的。

  2、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一般解释为吸收犯,也有解释为牵连犯的。

  3、私拆、毁弃邮件从中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一般解释为牵连犯。

  4、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者枉法裁判的,犯徇私枉法罪或者枉法裁判罪,择一重罪处罚。解释为牵连犯。

  5、为走私而骗购外汇的,为骗购外汇而伪造有关公文的,如果实行了走私罪的,以走私罪一罪处罚。如果尚未实行走私行为的,以骗购外汇罪一罪处罚。解释为牵连犯。

  6、根据司法解释,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以盗窃罪一罪从重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7、犯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8、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为想象竞合犯。

  9、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具体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具体情况以及数罪并罚的刑期执行和最高刑等问题,但也并不是所有的数个行为都构成数罪。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数罪并罚具体规定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