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31 05:32:15


  在我国很多农村当中,房屋大部分都是年月比较长,房屋破旧不堪的。政府可能会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工程。拆迁会对农村房屋所有人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安置房的补偿。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拆迁安置费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拆迁安置费标准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

  《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二、农村房屋拆迁流程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三、农村拆迁补偿方式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拆迁安置费标准的全部内容。农村房屋拆迁必须按照相关的拆迁流程来进行,。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