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隆胸失败陷维权困境
发布时间:2019-08-28 23:40:15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美容科技的发展,很多爱美的女性选择利用高科技美容整形,为自己的美丽加分。但面对形形色色的整形美容宣传,有整形美容打算的女性一定要仔细选择、慎重决定、在整形手术过程中懂得保护自己,否则就像市民小林(化名)一样,被整形“后遗症”困扰近两年,一直活在这个美丽噩梦里。
整形后乳房“一大一小”
小林身材纤细高挑,但由于哺乳宝宝,乳房下垂变形,曲线不够突出。再加上离异,为顺利组建新家庭,小林产生了隆胸整形的想法。为了保密,小林没有和家人朋友商量,而是自己上网搜索隆胸整形的相关资料。2008年7月,经过一番搜索对比后,她选择了南宁的一家医院,该医院号称“广西唯一的医疗美容专科医院”。
敲定医院后,小林马上奔赴南宁。向医院咨询后,小林决定在这家医院同时进行“填充式隆胸”和“乳头缩小”两个整形手术。院方称,主刀医生是北京的专家,小林为了更保险,还选了最贵的进口乳房填充材料,差不多花了3万元。
实施手术后,小林要在医院观察一个星期。“疼得动不了,一直是护士帮我换药。”由于胸部一直包着纱布,小林也看不到到底整成了什么样。
一个星期后,小林出院回到桂林。按照医生的嘱咐,又熬过了两天的“稳定期”,小林满怀期望地拆开了纱布。可看到镜子中整形后的乳房,小林“差点晕过去”。呈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大一小,一上一下”一对极不对称的乳房,小林当时都被吓傻了。
赔偿协议未定,却又被推进手术室
冷静下来的小林赶紧打电话给南宁的医生。医生得知这一情况后要小林马上回南宁。
小林饭都没吃,匆匆踏上开往南宁的班车。刚到医院,医生就催促小林赶快进手术室做修补。小林不同意,她认为,手术前,医院并没有告知要做二次修补,这是“医疗事故”完全是院方的责任。
当时院方也积极和小林进行协商,最终,小林向院方提出两个条件:“首先一定要在修复术中把问题彻底解决,其次院方要赔偿小林5000元的损失。”并写成了书面形式要院方签字。可院方却说领导不在无法签字,但“5000元的损失费医院自己都能出”,让小林赶快做手术。
小林还是不同意,可“医生说,如果再不动手术,就会错过最佳时间。”小林回忆说,医生“还说手术室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我进去。”一听到“要错过最佳时间”,已经和院方僵持了半天的小林开始动摇了。此时院方又一再承诺,只要小林把手术做了,赔偿的事情,手术后马上兑现。
心有疑虑的小林在进行二次手术前,打电话叫了一个南宁的朋友过来陪着自己,然后又一次被推进了手术室。
二次手术后,又添新“后遗症”
忍着剧痛,终于结束了第二次手术。小林本以为院方会主动提出赔偿的事情,可在医院住了10天后,院方不但不提赔偿事宜,还通知小林手术已完成,不让她继续住院。“护士说这个病房我不能住了,赶我走。”又急又恼的小林对院方的“驱逐”一点办法都没有,气得她“直接穿着病号服就离开了医院”。
可事情并没有结束,小林的乳房经历了“二次修复术”,虽然形状矫正好了,但新的“后遗症”却又来了。
“线头没有处理好,一直留在刀口处,用手都能拉得到。”小林生气地说,由于小林同时实施了“乳头缩小术”,“右边乳房的乳头没有缝合好,是裂开的。”小林说,现在还好一点,如果是夏天,一出汗,乳头那里就会有白色分泌物,腋下和乳房处时不时阵痛。让小林难堪的是,“除了白色分泌物,没有缝合好的乳头处,还会有乳汁溢出。”
迫于无奈,2008年底,小林聘请了一位南宁的律师帮自己处理这件整形纠纷,律师建议双方先庭外调解,但“院方的态度较强硬”,一直调解不下来,小林工作也比较忙,这件事就一直拖到了现在。
“律师说马上就要过2年的起诉有效期了,可院方还是不能给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小林就一直这么熬着,直到现在才敢把这件事说出来。
律师:
听小林讲述整个过程后,记者首先联系了小林聘请的南宁袁律师。
袁律师称,院方没有告知手术会失败需进行二次修复,导致小林承受两次手术并有后遗症,属于美容纠纷。但目前为止,由律师出面和院方协商得不太顺利,如果小林决定上诉,最好到专业医院进行诊断,确定损害的后果,同时最好拿到进行手术时的病历做证据。
袁律师介绍,现在普遍的隆胸、隆鼻、吸脂等都属于医疗美容。实施医疗美容的医院应该持有资格执业证书等证件,以约束其遵守医学行业规定,而主治医生也该有美容师上岗证书。市民在做美容手术前一定要找具备这些证件的正规医疗机构。
市民在与医生的沟通中应尽量弄明白手术的各种情况,再签署手术同意书,必要时可对自己与医生的对话进行录音。如果手术失败,又与医院协商不成,一定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记者也联系了为小林实施手术的院方,院方称由于一直没有小林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之协商,并表示会马上联系小林协商善后处理事宜。
记者感言
在采访过程中,小林一直重复一句话,“最好不去!坚决别去”,而且意志坚定。她说如果她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她绝对不会作这个荒唐的决定。
小林的经历让记者想起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老话,中国传统意义上对于“孝”的这种理解其实也蕴含了对于自身健康进行爱护的理念。父母给予自己的身体,即使不小心被划了一下,我们都心疼不已,何况要遭受一连串的“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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