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失新生儿脑瘫父母双亡 两岁孤女索赔近38万

发布时间:2019-08-25 18:12:15


由于医院的过失,致女婴小悦父母先后去世,自己也成为脑瘫残疾人。近日,年仅2岁的小悦在自己爷爷的代理下,一纸诉状把北京市昌平区医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自己残疾赔偿金、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一共为379910元。

2005年9月27日,小悦的母亲因将临产到昌平区医院就医。上午,在检查过程中,医院认为小悦的母亲血压高,便安排住院。而小悦的母亲有支气管哮喘病史。中午约12点左右,医生从静脉为小悦的母亲石女士滴注拉贝洛尔进行降压。在石女士住院的时候,检查胎儿心跳为140次每分钟,属于正常,但滴注了拉贝洛尔半个小时后,胎儿的心跳高达160+次每分钟,羊水呈墨绿色。医院当时诊断为:胎儿宫内窘迫,决定进行剖腹手术。手术在当天下午两点半左右结束,小悦出生,但因新生儿窒息被送至儿科进行抢救,后诊断为,新生儿胎粪吸入性肺炎,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石女士被送回病房后于当天下午六点左右死亡。小悦的父亲阚先生本来身体就不好,而在爱妻去世和女儿可能痴呆的双重压力下,再次住院,在2005年11月去世。至此,刚出生两个月的小悦成为了孤儿,由爷爷抚养。后经市医学会对昌平区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鉴定,结论为该院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失,并已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2006年9月18日,小悦在北京妇产医院就诊,确证为,轻度发育障碍。2007年8月10日,小悦再次到北京博爱医院就诊,确定为脑瘫、伴语言发育迟缓,左眼歪斜。

此次起诉是由小悦的爷爷代理。原告在起诉书中认为,小悦的残疾是昌平区医院在小悦出生前误用拉贝洛尔导致的,因为该药为支气管哮喘患者禁忌药品,能导致患者支气管痉挛,继发患者缺氧。同时在小悦抢救期间,为了创造小悦转院的条件,过早停止了呼吸机治疗,对小悦的脑缺氧恢复极为不利。在这次事故中,不仅导致了小悦的父母双亡,而且小悦的脑瘫及发育障碍更将对小悦的一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故要求昌平医院赔偿各类损失379910元。

立案的当天,,要求为小悦的伤残进行鉴定。由于考虑到小悦爷爷的家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