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遗体入土为安 家属转告医院返还停尸费用
发布时间:2019-08-21 00:35:15
李某夫妇起诉北京妇产医院返还死者遗体案,,日前,调解下,原告,并于8月14日进行了火化,,终于入土为安。.75万元的停尸费。今天上午,原告提出,要求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妇产医院支付这笔停尸费用。
原告李某夫妇起诉时称,死者小军是原告李某夫妇的独生女儿。2004年11月19日,。审理期间,小军于2005年10月26日去世。李某夫妇便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参加上述案件诉讼。案由亦变更为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审理中先后进行了两次司法鉴定,第二次司法鉴定是被告申请的。小军在第二次司法鉴定过程中在被告医院去世,,。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将小军的遗体归还原告,并进行火化,但是被告以要进行尸检为由不同意归还。;2007年5月17日在二审开庭时,被告还坚持要求做尸检。这样,小军的遗体一直没有火化。在原诉讼中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小军的遗体由原告火化。在此案诉讼期间,原告已经支付了2.75万元的停尸费将小军遗体进行了火化,现原告要求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这笔停尸费用。
被告表示不同意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认为原诉讼请求已经不存在,己方从未阻止原告领取遗体,也从未实际控制过该遗体,更没有权利决定对遗体的火化,从现有情形看,原告已经在没有被告参与的情况下,火化了遗体,这足以说明原告所诉与被告无关,因此,不同意原告增加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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