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妇告医院找回亲生女案开庭 同仁欲补5万结案
发布时间:2019-08-18 04:12:15
法庭上,原告夫妇极力控制住悲伤的情绪,向法庭叙述了两位老人的不幸遭遇:原告吴女士在1977年5月8日23时在被告处生一女婴,由于产后发烧,产后第三天才见到女儿。后又由被告抱回哺育,至第7天原告出院时被告将婴儿交给原告,二原告一直将其抚养至今。2006年,女儿已经31岁,在医院做例行孕期验血检查,验血后,发现血型为“A”型,而二原告血型均为“B”型,女儿提出质疑,遂进行了“DNA”鉴定,检测报告为女儿与二原告无血缘关系。这个检验结果对同样从事医学工作的父女二人犹如晴天霹雳,更加难以承受的是陈先生的妻子吴女士,一家人的平静祥和的生活从此被打乱。
回想抚育女儿的点点滴滴,原告夫妇并无半点过失,唯一可能出错的环节就是出生地医院抱错了婴儿。吴女士在法庭上回忆,自己带孩子出院后,回家看孩子时就发现孩子有些异样,在医院时看到的孩子是高鼻梁,可抱回家的孩子鼻梁并不高,但出于对医院的信任,自己当时并未多想。自己现在只想找回自己的亲生女儿。
被告同仁医院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了医院接生护理婴儿的工作流程,认为医护人员都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不会出现抱错孩子的事情,同时向法庭出示了原告吴女士当年在被告处生产的病例。同仁医院还请来了当年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张女士出庭作证,这位张女士已经70多岁,在法庭上,老人详细叙述了自己多年来从事护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并称护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按此章程操作,抱错孩子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的。被告因此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原告吴女士在法庭上几次呜咽语噎。对于原告的不幸遭遇,被告最终在法庭调解时同意给付5万元作为道义上的补助,对此原告没有接受。
法庭上双方并未能达成和解,目前,此案将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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