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做鼻子手术医瞎眼睛鉴定为医疗事故

发布时间:2019-08-27 07:08:15


因为“鼻塞流脓涕伴头昏头痛”,市民蔡先生住进泉州市区某医院,做“鼻窦炎”手术。不料,手术后蔡先生却左眼失明。昨天,蔡先生拿到了泉州市医学会做出的“四级医疗事故”医疗鉴定书

2006年10月4日,蔡先生住进医院,4天后医院为其进行了“双侧鼻腔息肉摘除术及双侧鼻窦内窥镜”手术。手术后第一天,蔡某发现自己的左眼看不见东西,几天后,左眼失明。

昨天,医院有关负责人王先生介绍,作为医院,将本着妥善解决此事的原则,依据上述医疗鉴定结论,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 (记者陈祥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