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兼并应破门第观念
发布时间:2019-08-12 08:54:15
企业兼并,如同儿女联姻,只要两情相悦,政府本不应横加限制。可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门第观念”的影响,政府通常要把企业按所有制,分成三、六、九等,并开出高低不同的“聘金”。比方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政府就允许其享受“挂账停息”和“分期还本”的优惠政策;而若民营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但不能享受同等待遇,还必须一次性替被兼并国企还清所有债务。这种不公平的对待,使得不少当初愿意兼并国企的民营企业,最后不得不打了退堂鼓。近年来,这种“嫁者” 有情,“娶者”有意,但却因“娘家人”要价太高,而令“婚事”告吹的实例,绝不在少数。
不久前我在四川绵阳作调研时,就听当地企业界人士非常惋惜地谈起过这样一件事:该市有一家国有外贸裘皮厂,因经营不善,已连续3年亏损。为盘活其资产,保住1000多名职工的饭碗,政府先后动员了5家国有企业去兼并,但由于裘皮厂负债过重,这几家国有企业都退避三舍。倒是该地有一家民营企业毛遂自荐,愿意出资购买该厂的存量资产,并承接该厂所有的职工,条件是享受国有企业在兼并中的待遇,即暂时把裘皮厂580万元的银行贷款先挂账,待兼并后企业有了盈利,再逐年还清。事情就在这里僵持起来,由于国家目前还没有正式文件,允许民营企业在兼并国企时,可以享受与国有企业同样的优惠政策,因此,裘皮厂的主管部门与债权人中国银行,便不敢贸然答应让其挂账停息,也就是说,这家民营企业在兼并时,不仅要一次性付清裘皮厂的资产现值,而且还要替其一次性偿还 580万元的银行债务。结果可想而知,双方由于达不成一致意见,兼并被迫搁浅,国有“丑姑娘”仍就只得“待字闺中”,“出嫁”无期。
这件前景原本看好的事情,为什么最后却无果而终?问题的症结,恐怕还在政府方面,在于政府要讲“门当户对”,担心吃亏。尽管党的十五大已明确指出,要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但实际上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在许多政策待遇上仍然不能同日而语。就企业兼并而言,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在政府看来,是“城市姑娘”嫁给了“城市小伙”,身份没有改变,自己倒贴钱也无妨;而如果是民营企业兼并国有企业,就意味着“城市姑娘”要到“农村”去当“媳妇”,无论自己的“姑娘”多么“丑陋”,也无论要“娶” “她”的“农村小伙”多么有本事,“娘家”仍然觉得吃了亏,于是,冷脸相向不说,“彩礼”也没得商量。如果“农村小伙”认为这门“亲事”,既昂贵又伤自尊心,自然不愿意过分纠缠,这样,本来可以谈成的“婚事”,最后只得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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