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治疗效果 患者意图杀害医生未遂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9-08-03 09:59:15
近日,。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安某某于2008年8月5日12时许,因对治疗效果不满,在北京市顺义区某医院一住院部二层心脏中心办公室内,欲持刀将该院医生董某某杀害,因董某某反抗而未遂。经鉴定,董某某面部及双手所受损伤构成重伤。
被告人安某某供述称,其于2004年2月患脑血栓住院,此后每年都到区医院输液治疗,但其感到输液后病情没有好转,而且身上许多地方不舒服,手指甲上的“白印”也没有了,就认为是医生董某某不给其认真治病、不让其好好活着,所以也不让董某某活着。于是,他提前买了一把水果刀,于2008年8月5日,到区医院尾随董某某到办公室内,用刀扎董某某的脖子,因为董某某起身反抗而未扎到。
被告人安某某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安某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故意伤害罪,另外指出被告人患有气质性精神障碍,导致其犯罪的原因是被害精神妄想,建议法庭对其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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