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中,新生儿面部被灯光灼伤
发布时间:2019-08-21 19:02:15
陆川讯 (记者赵敏)陆川县清湖镇一名新生儿毛毛(化名)患重病,医生在抢救过程中不慎烫伤他的左面部。对此,家属强烈要求卫生院给予经济赔偿,卫生院负责人表示绝对不会推卸责任,只要家属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8月11日,毛毛仍在陆川县人民医院新生儿病区接受救治。记者看见毛毛躺在一个保温箱内,左面部一大块肉肿起老高,并且已经腐烂、变黑。
毛毛的父亲赖玉武说,儿子于7月25日中午12时58分出生在陆川县清湖镇卫生院,出生后不到半个小时,医生告知家属“小孩呼吸困难”,要求立即送往上级医院抢救。赖玉武走进产房,只见毛毛左面部皮肤黑黑的,一名女医生答称“灯照的”。他妻子称自己在产房听到一名老医生对一名年轻医生说:“哎呀,你把温度调那么高,想把他烫死啊。”
当天下午2时30分,陆川县人民医院的120救护车赶到清湖卫生院,由于病情非常严重,直接将毛毛送往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一路上,他发现毛毛左面部逐渐泛起了水泡。到医院后,医生诊断为:一、新生儿吸入性肺炎;二、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三、左面部烫伤。
赖玉武说,毛毛在玉林住院一晚就需3000多元医疗费,因家境贫困无钱继续医治,便于7月26日上午签字出院回到清湖镇。因他们认为面部烫伤是卫生院医生操作不当所致,。卫生院拿出了2000元钱,并打电话叫120救护车将毛毛拉到陆川县人民医院,之后就不管了。
8月11日下午,清湖卫生院院长钟英桂介绍说,毛毛一出生就患有吸入性肺炎、缺血缺氧性脑病、窒息,卫生院医生立即全力进行抢救。其间卫生院多次向家属说明患儿病情危重,随时有死亡可能,家属表示理解,同时急呼陆川县人民医院120出诊。
当天下午1时20分,卫生院将毛毛转新生儿辐射台保暖,并继续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下午1时40分,毛毛仍反应差,呻吟,同时发现毛毛左侧面部皮肤有约6×8厘米大小红斑,无水泡。考虑毛毛因抢救时间长,反应差,造成左侧面部暴露时间长被辐射台灯光轻度灼伤,卫生院医生立即关掉辐射台灯光,并予生理盐水湿敷患处等处理。
就面部被烫伤如何赔偿的事宜,钟英桂表示,家属可以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并且小孩存在伤残,医院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如果构不成,也可以做一个医疗过错鉴定,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卫生院绝对不会推卸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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